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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上调豪宅标准 成交价200万/套
来源:东南网 2012-07-06 编辑:唐丽萍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7月6日讯(记者 杨永敏 实习生 温碧媛 吴立妹)

关注理由

福州豪宅标准悄然提高,而且已执行一个多月。根据新标准,普通商品住房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住宅小区容积率在1.0以上;二是单套建筑面积不高于144平方米;三是实际成交总价款低于或等于200万元/套。根据这一调整,福州“满城皆豪宅”的现状将大大改变。

业界人士说,豪宅标准提高,不少购房者可降低购房成本,对楼市是利好,虽然直接拉动房地产消费或有限,但将提振楼市信心。不过,有市民担心,如果开发商因此提高房价,优惠政策恐实则都贴补给了开发商。

福州豪宅新标准已上调一个多月

“论坛上说福州的豪宅标准调高了,而且已执行一个多月,这到底是真是假?”昨日,记者接到一业界朋友的电话。此前虽然听说福州将调整豪宅标准,但一直没见到相关通知。

经过多方查询,记者昨日从福州市房地产业协会看到了《关于调整城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商品住房标准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这则5月18日发布的榕房[2012]25号《通知》显示,福州城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商品住房认定标准调整,福州五城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商品住房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住宅小区容积率在1.0以上;二是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内(含144平方米);三是实际成交总价款低于或等于200万元/套。

《通知》表示,新标准自2012年6月1日起执行,即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在2012年6月1日以后的(存量二手住房以申请交易过户受理时间为准),按照新标准执行;凡在此之前备案登记的,按原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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