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6月5日,蔡女士和杨先生去同安新民人民公社领取结婚证,结婚证的扉页上写着毛主席语录,其中一句是“……实现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使青年和儿童得到有益的学习……”
口述人:蔡女士 家庭主妇
相识:他替我挑沙担
我生长在同安莲花镇一个偏远山村,15岁认识了老杨。
“那是1969年,我们山村开建水库,别的公社派工人来帮忙,很多人寄伙食在我家,老杨是其中一位。记得第一次见面是有一回,我看见家门口放着一辆自行车,山里很少有那么新的自行车,我就骑上去踩着好玩,突然走来一个年轻人,笑着说:‘你想骑,就拿去学吧!’我觉得不好意思,就跑开了。”
山里的男人一般较懒,也很大男人主义,女人跟男人干着一样的重活。但在工地上,他一看见我也挑着沙石担,就先挑完他的担子,再返回来接过我的担子……一趟一趟地,非常细心。我想他那时应该对我有好感,只是我年纪还小。接下来相处的两年,他的幽默和体贴慢慢地流进了我的心里。
相恋:顶住换亲压力
然而,家人并不赞同我跟他的交往,除了我的母亲,她希望我能走出这片山。而我的兄长和父亲则打着另一副算盘:大哥年纪大了,却因家里穷一直讨不到老婆。于是他们想拿我去跟同村的一对兄妹换亲。为此,兄长和父亲除了反对我们交往,还出动了很多宗亲来劝说我,但每次他们来说的时候,我就用被子蒙起头说,“我不换亲!”
而他得知家人逼我换亲的事后,非常着急。当时,我在深山一工地干活。于是,当天,他跟朋友连夜翻山去找我,随身还带着鸟枪,以防山里的野兽袭击。他找到我后,我说:“你放心,我不会变心的!”
于是,我们很快就订亲了,他拿了40元的订亲礼和红丝线,而我还赠了他手帕和红丝线。
接亲:骑单车载了4公里
到了我18岁法定结婚年龄时,两家人就正式谈婚论嫁了。我家人开出的聘金是500元,当时500元是个很大的金额,但他同意了。后来,我才知道这500元大多是借来的。
1972年6月,我们领了结婚证,1973年元旦,我正式进他家门了。接亲的队伍共有10人,有着6辆自行车,我就坐在他的后座上。一行人整整踩了两个多小时的车,才到新家。从山里到城镇,4公里长途漫漫,全靠两只脚踩出来。
当时老杨家虽穷,但还是摆了三桌酒席,婆婆对贺亲的亲戚说:不要拿布料等礼品,要拿米和鸡蛋来!因为那时的油米都是生产队按人头发放的,家里没有多余的米招呼客人。而新房就更寒酸了,茶桌和椅子都是跟别人借的,婚后第三天,东西被搬走,新房就空了。
谋生:我跟他拉板车
因为结婚时欠了700多元的外债,所以婚后,日子一直过得很辛苦。从1973年到1977年,他主要是拉板车运柴薪送到窑厂烧,我除了干点生产队的农活外,就是去帮他推车。他在前面拉,我在后面推,非常辛苦。
到了1984年,生产队已开始实施承包责任制,我在家干农活,他则跟朋友合伙开店做生意,家里盖了新房,生活安稳富裕多了。于是,很长一段时间里,他每晚从店里回来,都会带面包,对我说:“以前没什么东西给你吃,现在你就多吃点。”
相处:爬门窗来哄我
丈夫是婆婆的独子,从小父亲就没了,母子俩相依为命,所以他非常孝顺母亲,但我跟婆婆的关系却很紧张。起初,婆媳吵架时,他替我说几句话,就被婆婆骂;不站在我一边时,我既生气又委屈地把自己反锁在房内哭,任他怎么叫都不开门,没想到他竟能摸到门上面那个方形窗,跟个猴子似的爬进来,嬉皮笑脸地说:“我怕你在屋内想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