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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党政正职监督规范“一把手”用权行为

www.fjsen.com?2012-03-27 15:27?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我来说两句

针对党政正职权力大、制约少、监督弱的现状,围绕加强对党政正职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近年来,湖南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监察厅通过试点先行,积极探索破解党政正职监督难题。经过几年的努力,各级领导干部接受监督的意识明显增强,群众对反腐败的满意度也在逐年提升。

分解制约权力,有效规范和约束党政正职的用权行为

权力过于集中是党政正职腐败行为高发的主要根源。在基层试点的基础上,湖南省先后出台了加强对县(市、区)党政正职和厅局级党政正职监督的文件,着重从制度层面对党政正职的权力进行分解、制约和规范。

推行“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为优化领导班子内部权力配置,使党政正职的权力得到有效制衡,省委规定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并将这些工作的日常管理权力分解给班子副职;党政正职则把主要精力用在掌控全局和宏观把握上,并加强对相关决策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委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实施细则。目前,“三个不直接分管”已在全省全面铺开,并且延伸至高等院校和企事业单位。

推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省委规定,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依程序、按规定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同时,还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议题决策前,要书面通知班子成员酝酿,不得临时动议;紧急突发事件未经集体研究先行处置的,党政正职事后应及时向班子成员通报,并形成书面记录。同时要求各地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和业务特点,按照职权职责,集体研究确定“三重一大”具体事项和标准。目前,这项制度已在全省推行,在促进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防止党政正职专权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保障作用。

推行党政正职“末位表态”制度。省委规定,领导班子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党政正职不能事先“定调”,必须在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参会人员意见后再归纳总结并表态;对意见分歧较大的,应暂缓决策。为便于事后监督检查,省委还建立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记实制度,规定班子成员特别是正职的表态意见要详细记录,会议记录永久保存。这些措施的推行,对党政正职既是一种监督,更是一种保护。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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