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团伙发展下线专以老乡为目标
2015-04-01 09:14:09??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康金山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本报讯 (卞军凯 肖国成 吴丽钦) 莆田男子朱某某加入传销组织后,伙同王某萍、陈某辉两人,专门以莆田人为发展目标,在短时间内共发展下线50多名,涉案金额500余万元。近日,莆田市荔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对这3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 经审查,2014年5月,犯罪嫌疑人朱某某、王某萍、陈某辉成为“香港微视传媒”传销组织一个支线,随后在荔城区镇海街道东大路武夷小区租下了一套房屋作为办公室,以香港微视传媒国际有限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推广网络广告营销为幌子,通过收取资格费的方式积极发展下线,先后有50多人上当。 今年1月底,有受骗群众报警,荔城公安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专案组民警经过侦查和研判,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网络传销案。2月中旬,民警进一步侦查后果断收网,将出租房内正在召开传销组织人员会议的朱某某、王某萍、陈某辉三人当场抓获归案。 |
相关阅读:
- [ 04-01]2014年度福州市诚信用工企业 福清有3家
- [ 03-31]365体育手机版::诚信旧书店实行“放养”模式 生意比以前更好
- [ 03-30]莆田“2012—2014年度十佳诚信企业”受表彰
- [ 03-29]何滢:用心做茶 诚信为本
- [ 03-27]317家企业荣登厦"诚信企业榜" 企业可享30项优惠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365bet官网: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365bet官网: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