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昨日晚间发布消息称,我国将自4月8日开始实施跨境电商进口新税制,政策显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将由原来征收行邮税改为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单次交易限值由行邮税政策中的1000元(港澳台地区为800元)提高至2000元,设置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