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馆藏品是人类宝贵的文化遗产,由于文物古建筑博物馆自身的特点及管理存在的问题,使其存在着大量的火灾隐患。近年来,文物古建筑博物馆频频发生火灾,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秋季天干物燥,火灾事故发生频率增高,保护人类文化瑰宝,需要多方共同努力,牢固树立消防安全意识,掌握必要消防常识,全面筑牢文物古建筑博物馆消防安全屏障。 知识一: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文物建筑的产权人或者管理、使用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文物建筑产权单位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统筹安排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文物建筑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知识二:建立完善专门机构和专兼职消防队伍 文物建筑产权单位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确定)内设专门机构,或者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具体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当依法建立专职或者志愿消防队伍,结合实际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和灭火器材,定期开展防火灭火训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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