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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矛盾调解“第三方”样本
www.fjnet.cn?2011-09-20 10:42?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我来说两句

苏州样本

苏州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也曾面临着经济难题,但政府介入得以及时扭转困局。

2007年,原来的苏州和协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增挂了苏州和协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牌子,后经市司法局批准,两者合并正式成立了现在的调解委员会,经费来源主要由市、区二级财政保障。

苏州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每个月都要受理30起左右的医疗纠纷,其调解成功率达80%。

苏州市医学会秘书长许衷寒表示,真正由医生技术过失引起的医患纠纷比例有限,患者更多的不满,可能还是来自于医生的服务态度以及沟通不到位。而且医患之间信息高度不对称,调解不失为一种很好的办法。

苏州市则明确规定,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不隶属于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与医患双方无利害关系,以第三方的角色免费调处医疗纠纷,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除此之外,该委员会还有完备的纠纷受理登记制度、会议制度、重大和复杂纠纷集体研究制度、工作报告制度、保密制度、调解工作回避制度等,并建立了医疗和法律专家库。

据介绍,除了市级机构,苏州其余5个县级市和吴中区、相城区将单独成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辖区内医疗纠纷调解和处理,同时在医疗纠纷发生较为频繁的医院专门建立了工作窗口。

但据统计,诉诸调解的医患纠纷,仅占苏州地区全部医疗纠纷的不足10%。

江苏省卫生厅的人士表示,第三方医患调解机构至少为患者争取了部分“话语权”,有了话语权就不怕没法与医院沟通。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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