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待社会问题,我们既要用道德手段教化人心,更要用法律明确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面对亲情,中国的爹妈受情感和文化影响,往往是弱势的一方。即使孩子再没出息,也不会任其自生自灭。很多年轻人难以在复杂的就业形势中获得足够的生活收入,啃老问题已成积弊。 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近日公布的《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指出,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成年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以无业或者其他理由索取老年人的财物。 对此,舆论普遍表示支持。不过也有人担心,是否“断奶”仍取决于老年人的意愿,该《条例》可能并不会改变现实情况,实为“多此一举”。 其实,我们不妨以严重程度将啃老区分为“喝口奶”和“咬掉肉”,而“咬掉肉”般的啃老才是《条例》所针对的现象。年轻人一时没找到工作,靠父母的工资或退休金生活,虽然不光彩,但也是无奈之举,这是一家人共同挺过艰苦岁月的情况;而如果年轻人“有独立生活能力”,还“要求”父母资助,就等于在用亲情为工具抢夺父母的血汗钱来增加自己的“收入”,这是“零和游戏”;更有违伦常的是,子女把父母的房子和收入变成自己的房子和收入,让父母无瓦遮头,无钱买米,就像《徐州老太蜗居垃圾池法官判不孝儿垃圾箱过夜》中报道的情况。后两种啃老,是子女存心不良,道德败坏,侵犯了老年人存身立命的权益,有如“咬掉”老年人的“肉”。山东的这项《条例》是在针对这样的恶性啃老,在老年人难以自我保护时,用法律手段保障和维护其合法权益。 新华网评论员 戚 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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