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市侯落鸭村村主任侯志强在村里的暴力生活,堪称中国基层法治疲软的典型案例。据媒体报道,他除了殴打、敲诈村民,还用暴力威慑村委会主任选举,并自填选票,最终以接近全票获选。2012年,村民郑潮军因用铁镐打死村主任侯志强,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刑8年。如今,96名村民联名上书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释放郑潮军。他们的理由是,当时是侯志强主动到郑家寻衅滋事,郑家是正当防卫。村民们(包括侯志强曾经的同伴)都说:“侯志强是个恶人,我们都怕他。”(7月13日《新京报》) 从记者调查的情况来看,对于动辄暴力伤民的村主任侯志强,当地村民的民怨不可谓不大。于此可以说,村民的联名上书,既是求情,更是对“恶霸村长”压抑已久的愤怒的释放。但是,这种民怨和伤害,在悲剧发生之前不但没有引起当地政府的重视,甚至每次暴力事件后报警,警方也姗姗来迟。 在这样一种治理状态下,“村霸”的生成或许就是一种必然。说到底,孕育了“村霸”的土壤,乃是现代乡村之困的一个缩影:乡村青壮年与精英外出,乡村的资源输出减少导致治理的力度下降,甚至“农业税的取消,干部也很少来”。 作恶一方的“村霸”死在了意外的铁锹之下,但正如新闻中所示,侯落鸭村的明天会如何,却无人知晓。村主任伤人,并没有有效的基层仲裁组织予以干预调解,每个人唯避之不及,敢怒不敢言;而且村民选举被暴力威胁所左右,这说明基层应该建立的自治并不存在;当村民向上级部门反映村主任的恶事,要么被拒绝,要么警方行动迟缓,说明应有的治理触角并没有延伸到乡村来,这里成了“三不管”的真空地带或说丛林地带。因此,一个“村霸”被终结,并不代表生成“村霸”的土壤被铲除,更不意味着应有的基层秩序的回归。 于今,“村霸”鱼肉一方的现象并不少见。且不说那些被曝光的惊人的村干部腐败案例,在这起新闻背后的跟帖中,表示“见怪不怪”并反问“这样的事情还少吗”的网友也不在少数。如此有违常理的荒诞现象居然普遍存在,无疑是一种深层的警示。在以往谈论乡村的空心化时,我们大多还是指村中年轻人的外流,但是“村霸”的迭出,却以更残酷的事实说明,人口空心化随之而来的乡村秩序坍塌正在加深,原有的乡村秩序正被某种灰色化的强权甚至是蛮力取代。 如果说基层自治难以建立和乡村青壮年与精英的流失有关,那么,基层政府对于乡村的“不闻不问”或治理迟钝,则直接对应的是一种乡村治理成本正在逐渐增加的现实困境。这样一种困境之下,村霸横行,一部分村干部黑化、腐化,乡村治安恶化,就很难称之为意外。比如,据记者调查,涉事的乡镇警力就明显不足,这些细节都反映出基层政府,在乡村治理上的制度性有心无力或懈怠。 随着乡村人口的外迁,以及相关输出型政策或资源的减少,如农业税等的废除,代表着原有的乡村治理模式已经过时或者说失去了根基,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但是,新型的治理模式,比如建立有效的输入型制度,比如公共服务政策和对乡村自治的扶持,却又未能建立。处在如此断裂带中的乡村,必然陷入秩序的混乱之中。这其中的关键,仍在于乡村资源的匮乏所引发的连锁反应。 解决之道,唯有从根本扭转失衡的城乡资源配置格局,从公共服务与公共政策上向农村提供更大的倾斜,为村庄新秩序的建立供给涵养的资源。一个常识是,让村庄留得住人,方能实现自治,而有效的自治才能减少治理成本,进而从真正意义上实现乡村秩序的内在更替与再造。如此,“村霸”就很难有立足之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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