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奖举报者不如给餐企上“保险”
2015-11-23 15:34:2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食品安全在中国牵动人心,也让人难安心。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这是利用社会力量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督。因为食品安全关乎自身切实利益,食客举报自然会不遗余力。但食品卖相和质量并不同向,尤其通过网络平台的外卖更具有欺骗性,这就需要政府部门能够筑牢监管环节,为食客把住舌尖安全的关口。然而,面对雨后春笋般冒出的餐饮企业,政府部门不仅在客观上存在执法力量的欠缺,而且从市场角度说,管理市场政府又不能揽得太多。 但这并不是说要将餐饮安全责任全部推给企业自身。虽说在利益和企业伦理面前,要让企业主动做出正确选择,近乎于痴人说梦,但换个思路想:倘若把当事人的维权交给第三方,是不是可以避免这类尴尬呢?这正是笔者想说的: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让餐饮企业购买保险。 早在去年,江苏省扬州市就开始试点这一制度,而且成效明显,目前正探索着在全省推广。而且,给食品上保险,其实也是国家相关部门早在多年前就推行的事,有着深厚的推广基础。而食品保险制度在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了一项成熟的制度。 其好处在于,一方面,消费者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而投诉时,不需要孤身与食品企业交涉,而是直接找保险公司,这就避免了与企业直接交涉带来的麻烦。另一方面,对企业的巨大压力也没有消失。因为保险公司会通过市场评级、增加保费乃至生产环节评价做出相应调整,这无疑会促使企业更在乎食品质量。尤其面对一些事故,一些餐饮企业无力偿还甚至面临倒闭困境,可将责任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的身上。 不过,既然是保险,就有购买自愿和强制两种可能。对于前者,可能有人会担心,企业不买怎么办?这其实并不是问题。因为不买保险的往往是规模较小企业或者就是一些不合格的小作坊,那么,政府部门的监管更有针对性,不妨从其生产环节入手,加大管理和处罚,直至关停取缔。而后者,虽是趋势,但需要国家法律的配套,以及保险公司完善的支持。当然,食品安全责任重大,保险制度再好也只是个辅助手段,更多的还需要监管部门从生产环节入手,加大管理和处罚。只有市场和政府联手打出组合拳,这个保险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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