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联合早报》2月27日文章 自1967年起,中华总商会每年2月15日,都会举办日本占领时期死难者公祭,希望借庄严的悼念仪式,让年轻一代了解和牢记日据时期祖辈经历的悲惨日子,从而珍惜自由与和平的可贵。民防部队也在公祭进行前,在全岛拉响警报,提醒我们全面防卫的重要性。

在美芝路的日本占领时期死难人民纪念碑常年沦陷纪念活动上,总会让那些当年遭遇苦难的幸存者,或失去亲人的国人无限哀伤。公祭至今已举办了47届,刚好今年是中日甲午战争120年,两国因钓鱼岛的争端热化,关系陷入低潮。我们再次翻阅历史,二战旧事像流水一样从记忆深处淌出,但历史已不是心中永不褪色的记忆,如果我们不重视和加强历史意识,那一丁点残存的记忆,很快会被时间的长河冲走、消逝,而且一去不复返。

在“马印对抗”期间,两名印度尼西亚海军陆战队员奥士曼(Usman Mohammed Ali)和哈仑(Harun Said)潜入新加坡,1965年3月在乌节路麦唐纳大厦(MacDonald House)引爆炸弹,造成3死33伤,1968年10月他们被判处死刑。49年后,印尼海军决定以这两人的名字命名一艘护卫舰,再次刺痛受害者及他们的亲属,也让新印两国历经辛苦建立起来的外交关系面临考验。

1941年12月,日本发动太平洋战争,展开对东南亚的侵略,日军占领新加坡后马上展开“大检证”,杀害数万名华人;而“对抗”时期印尼特工干下43起血腥恐怖事件,共有7人遭杀害,51人受伤。对于日军和印尼特工的暴行,我们总是说可以饶恕,但不能遗忘历史。发生在独立前两段动荡岁月的残酷历史事件,很多新加坡人却记忆模糊、已经遗忘或浑然不知。

新加坡明年将庆祝建国50年,我们开始从记忆堆中挖掘往事,记录建国一代的故事。新加坡人对建国时期和再远的历史,逐渐没有记忆了,年轻一代或更本不知道日本占领时期的历史,也不知道“马印对抗”时期的历史真相。我们的教科书并没有为年轻一代打开历史大门,日军暴行和“马印对抗”期间的资料与文献,没有适时提供国民历史教育的机会。再过几十年,随着亲历二战的人相继去世,年轻一代了解历史的途径,不再是通过切身体验或仍有记忆的人口耳相传。

这种情况也发生在侵略国日本的社会,尽管大多数日本人并不否认侵华历史,但这种记忆日益淡化。在《读卖新闻》的调查中,针对“你认为对战争的痛感要持续到什么时候”这个问题,回答说“已经不必再有那种感觉了”的人占45%;而“认为将来也要一直持有那种的心情”的人只占34%;回答“再过10年左右”“再过20年左右”、“再过30年左右”再有那种感觉的人加在一起,只有13%。也就是说,当代日本人已经在远离历史情境,无意长久背负与自己无关的历史罪责。

最近来我国参加日本占领时期死难者公祭的日本琉球大学教授高岛伸欣,花了将近40年时间寻找历史真相,为的是不让日本重蹈覆辙。他在1975年去马来西亚旅行时与一名华人相遇后,开始调查日军在马来西亚屠杀华人的真相。1993年他起诉日本教育部不尊重史实,要法庭宣判教科书审核违法,日本最高法院直到2005年12月1日作出了最终判决,全面驳回高岛伸欣的要求。

高岛伸欣曾说:“我为日本人曾经的行为感到羞耻,更为这段历史被掩盖而感到惭愧。”虽然从1983年开始,日本的教师每年举行一至二次“东南亚战争伤痕之旅”,到东南亚考察当年受害状况,但他们在日本社会是一把微弱的声音。在日本右翼势力抬头的背景下,今天日本右翼教科书肆无忌惮美化侵略,去年8月6日广岛遭受原子弹轰炸68周年纪念日当天下水的一艘准航母,还以当初侵华日军主力舰舰名“出云”来命名。试图告诉新一代日本人过去历史的另一面,高岛伸欣和一群有良知的日本人仍在孤身奋战。

二战期间遭受日本军国主义伤害最深的中国,抗日战争也在年轻一代的记忆里渐行渐远。尽管中国在历史记录和挖掘上做了很多工作,但激发不了年轻一代深思这些蕴藏于历史中的意义。

我们常说“以史为鉴”,过去是不能忘记的,但也不能纠缠于过去,历史是无法改变的,不能用怨恨回顾过去。1978年邓小平访问日本期间曾对天皇说:“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我们今后要积极向前看,从各个方面建立和发展两国的和平友好关系。”然而日本天皇仅用了“不幸的事情”这一措辞,把过去对中国人造成的战争伤害轻轻带过,留下的是今天中国韩国等国愤怒、强烈抗议和批驳日本修改教课书篡改历史。

我国年轻一代淡忘或者压根不知道过去的历史,他们和1960年代、1970年代成长起来的人非常不一样。那时社会资讯流通不便,物资很匮乏,国家还在转变的阶段;今日新一代则把多数时间都花在社交网站、手机短信和其他电子产品上。由于互联网的存在,人们不用像以前那样事事牢记于心,年轻人对历史的态度实际上是社会现状的一面镜子,也反映出社会对待历史的态度,社会中人心浮躁和功利心态,反思历史成为奢侈了。

要如何能让更多人重温日据时代的那段历史,要怎么让年轻人将历史放在重要位置?两名麦唐纳大厦炸弹引爆者,被印尼政府追封为英雄,以他们的名字为军舰命名,对我们有什么特别的意义?一个国家的国民,看历史有多远,其未来就能走多远,而要了解今日的新加坡,必须回头看过去的历史,日据时期、1960年代的“对抗”和种族暴动,能帮助我们了解今天的政策制定的背后因素。历史是可以借鉴的,从历史这面镜子,可以让我们看到现实中的问题,回顾过去,总结经验教训。然而,一个城市国家逐渐缺乏对历史的记忆,会不会让我们进入另一个黑暗和无知的时代?

有些记忆不能忘却,有些存在不容忽视,作为从书本上读取战争的年轻一代,对战火硝烟缺少切肤之痛,他们怎样才能触摸往昔、不忘历史?对于日本侵略历史的挖掘与整理,我想我们还做得不够,也还没有深刻的思考过,这段历史必须不断挖掘和梳理,才能比较系统和完整地一代一代留下来。对于独立前与马来西亚、印尼的复杂关系,这方面资料我们也收集得不够。历史不能选择,但现在可以把握,未来才可以开创,在说得出可以原谅,但不能遗忘时,我们又记起了多少过去?

(作者是联合早报高级评论员)

我国人大立法通过的抗战胜利纪念日和国家公祭日,不仅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中华民族苦难史中留下的历史警示,中华民族抗争史中蕴含的国际正义,会因为我们的努力,而在世界历史记忆中彰显其应有的价值。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昨天审议通过决议,明确9月3日为抗战纪念日,同时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国家公祭日。在安倍内阁仇华倾向日渐明显、在历史问题上不断制造事端之际,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上述决议,无疑是对日本右翼势力的有力反击。

如果仅将上述决议的通过视为中日博弈中的一次战术亮剑,无疑低估了此举包含的多方面的长期价值。明确抗战胜利纪念日和设立国家公祭日,不只是着眼当前时局的短期战术行为,而更多是面向未来的国家战略举措;不只是外向维度的国际政治行为,而更多是内向维度的历史担当。鉴于此,即便是放言“对事过69年后采取此举感到疑惑”的安倍内阁官房长官,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中国的内政,日方无权置评。

如托尔斯泰所言,历史是“国家和人类的传记”。铭记历史不只是需要公民自觉的个人行为,更是一种国家责任乃至全人类的共同义务。以国家或国际组织的名义,通过立法等形式确定纪念日和公祭日,早已成为国际惯例。从各国共同维护的“世界反法西斯胜利纪念日”,到联合国2005年确定的“国际大屠杀纪念日”,从波兰设立的“奥斯维辛集中营解放纪念日”,到美国总统奥巴马2011年签署命令命名的“珍珠港事件纪念日”,无不体现了国际社会和有关国家为维护历史尊严和人类良知而作出的不懈努力。

在此次决议审议通过之前,我国内地没有完全固定的抗战胜利纪念日官方日期。香港同胞将纪念日定在8月15日,即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的日子;我国台湾地区延续1945年国民政府宣布全民放假举国庆祝的9月3日作为纪念日。此次全国人大确定的日期,既有充足的历史依据,又同台湾地区保持了一致,从而有利于集中开展纪念,扩大相关活动的影响,并将其上升为中华民族的共同仪式。至于南京大屠杀开始的12月13日,虽然时间上相对明确,但每年这个日子来临时,全世界意识到当天具有特殊含义的人并不多。此次国家公祭日的设立,不仅是对30万无辜被屠戮同胞的告慰,也是对所有中国人的一种历史洗礼,更是面向未来防止悲剧重演的有力举措。

铭记历史不是为了延续仇恨。即便有一天,日本民族能够像德国人怀着负罪感参加奥斯维辛屠杀纪念那样来参加中国的国家公祭,两国在“泯恩仇”的同时,也仍然要怀着沉痛的心情,共同向30万无辜死难者致哀。无论中国、日本或者世界上的其他国家和民族,只有尊重自己的历史,才能赢得国际社会的尊重;只有直面曾经的伤痛或罪恶,才能避免新的伤痛或罪恶再次发生。秉持这种敢于担当的态度,看待我国设立国家公祭日之举,如果“感到疑惑”,所“疑惑”的只应是我国的有关举措为何来得晚了些,而不是相关举措本身的意义和价值。可悲的是,日本官房长官声称的“疑惑”,显然不是我们愿意接受的那种;而安倍政府目前的种种倒行逆施,也只会让更多中国人想起“跪着的德国总理比站着的日本首相更高大”的著名诗句。

忘记过去意味着危险,纪念是通往和解的捷径。一战结束后,德国的邻居们伤疤未愈痛已忘的短视,对法西斯兴起的绥靖,最终带来了二战;而当勃兰特总理代表当时的西德政府跪在华沙脚下参加纪念活动时,欧洲累积的宿仇才最终得以化解。为历史立法,为亡灵致祭,也是在为世界开太平。我国人大立法通过的抗战胜利纪念日和国家公祭日,不仅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中华民族苦难史中留下的历史警示,中华民族抗争史中蕴含的国际正义,会因为我们的努力,而在世界历史记忆中彰显其应有的价值。

铭记历史 开创未来2014-02-28 07:13

在中华民族的复兴征程上,这是两个具有特殊意义的日子。一个是1945年9月2日日本政府正式签订投降书,9月3日举国同庆,中国人民取得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也标志着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完全胜利。一个是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在中国南京开始实施惨绝人寰的大屠杀,三十多万同胞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日作出决定,以立法形式将这两个日子分别确定和设立为国家层面的纪念日,集中反映了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意愿和心声。

那是一段悲惨屈辱的苦难历史,也是一部觉醒与奋起的悲壮史诗。1931年9月18日,日本侵略者策动“九一八事变”,进而侵占中国东北,并于1937年7月7日,悍然发动全面侵华战争,犯下了屠杀、奸淫、焚烧、掠夺等一系列惨绝人寰的罪行,南京大屠杀是其无数暴行中最集中、最突出、最具有代表性的一起,是人类文明史上灭绝人性的法西斯暴行。在民族危难之际,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倡导建立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旗帜下,全体中华儿女万众一心、共赴国难,与日本侵略者进行了长达14年的艰苦卓绝的斗争,最终取得了近代以来中国反抗外敌入侵的民族解放战争的第一次完全胜利。

忘记历史就等于背叛,铭记历史才能开创未来。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期间所有惨遭杀戮的死难同胞,值得我们永远悼念。在抗日战争中,所有英勇献身的英烈和为之作出贡献的人们,值得我们永远缅怀。中国人民反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不屈不挠斗争,值得我们永远铭记。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伟大胜利,值得永远纪念。

通过立法形式确立纪念日和公祭日,并举行纪念和悼念活动,是国际通行做法。让中国人民缅怀先烈,纪念为抗战作出贡献的人们,为的就是要牢记历史、不忘过去、珍爱和平、开创未来,表明中国人民坚决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为的就是要牢记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同时,也是为了警醒全世界人民时刻共同避免历史悲剧的重演,更好地维护世界和平。

今天,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越是在这样的时候,越是要铭记历史,越不能忘记我们所走过的艰辛曲折的道路,越不能忘记无数英烈先辈所作出的贡献和付出的牺牲。在铭记历史中砥砺民族复兴的坚强信念,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13亿人民就必定能完成几代中国人的夙愿,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的决定草案和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草案,确定9月3日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设立12月13日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中国青年报》2月26日)

值此日本右翼势力不断抬头、安倍政权的仇华倾向日益显著之际,由全国人大以立法形式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正当其时。

自安倍政权上台后,围绕钓鱼岛主权问题展开的中日争执不断升级,从而导致中日关系急转直下。安倍政权将中国视为“假想敌”,发表了一系列“中国威胁论”,在外交、军事等各方面展开攻势,大幅度增加防务费用,并且发表一系列否认日本侵略历史的言论,说什么“关于侵略的定义,不管是学术界还是国际上都尚无定论”。名古屋市长河村隆之更是直接否认南京大屠杀。日本广播协会(NHK)经营委员百田尚树今年2月3日在东京街头的公开演讲中声称,根本不存在南京大屠杀,一时间,各种各样否认南京大屠杀的言论甚嚣尘上。

每当从日本传来否认南京大屠杀的言论时,我国外交部都会及时予以回应,但对方往往不予理会;近几年的12月13日,南京各界都会集中在大屠杀遇难者纪念碑前举行公祭,但因为是地方性纪念行为,其影响尚不能跨越国界。现在,全国人大将12月13日这天法定为国家公祭日,到时,国家领导人将与全国各地民众一道公祭死难者,告诉全世界,中国人民永远不会忘记死难同胞,同时正告日本当局,企图借否认侵略历史为军国主义招魂的伎俩注定落空,其影响必将波及国内外。

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重要性和历史意义,堪比世界各地设立的二战纪念日和公祭日,包括联合国2005年确定的“国际大屠杀纪念日”,波兰的奥斯维辛集中营解放纪念日,德国的大屠杀受害者纪念日,俄罗斯的卫国战争胜利纪念日,以色列的大屠杀纪念日,美国的珍珠港事件纪念日等,这些纪念日的最大价值就是让侵害者和受害者及其后人不忘历史,敬畏生命,珍视和平。

我们早该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了,这不仅是为了回击日本当局的需要,也是为了教育本国公民的需要。由于某种原因,自1949年到上世纪80年代初,“南京大屠杀”这个历史名词极少被各方面提起,说起南京和大屠杀,只知道雨花台,不知有南京大屠杀。及至1982年,在日本篡改教科书的刺激下,中国学者才想到“要对南京大屠杀进行研究”。然后,才有1985年建成的“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该馆馆长朱成山曾感慨:“没有日本否定历史,还没有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国人常以“忘记历史意味着背叛”的名言告诫自己,要正视历史,但如果我们自身在这方面做得还很不够,又怎能理直气壮地斥责别人健忘或有意抹杀历史呢?

现在,中国终于有了第一个国家公祭日,其设立不仅表明中国政府和人民永远记得30多万死难同胞,也表明我们冲破了观念的束缚,具有了还原抗战历史真相的勇气和胸怀,彰显了前所未有的开明、大度和自信。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27日下午经表决通过,决定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明年是抗战胜利70周年。翻开历史卷帙,1945年8月15日,日本天皇宣布投降。9月2日,日本政府代表正式签署投降书。9月3日,被确定为抗战胜利纪念日,这是中华民族近代史上第一个值得扬眉吐气的纪念日子,也是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取得最后胜利的纪念日。回望历史,除了欢愉还有沉重,1937年12月13日,日军侵占南京,开始了长达40多天的大屠杀,30多万同胞被屠戮,这是人类历史上最黑暗的章节。

对9月3日、12月13日这两个特殊的日子,政府历来重视。比如1995年9月3日、2005年9月3日、2010年9月3日,我国都举行纪念大会或纪念活动,国家领导人发表讲话。而每年的12月13日,南京也举行纪念活动,全市拉响警报。而如今以立法的形式,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受害者国家公祭日,体现了国家意志,意味着在这两个特殊日子的纪念活动或公祭活动上升到了法律层面,重要性不同寻常,意义也不同寻常。

国家公祭日,表明的是一个国家的立场与姿态。我们永远不能忘记南京大屠杀带给中国人的伤害,不能忘记我们这个国家所曾经的苦难与悲伤,更不能忘记日本帝国主义的暴虐罪行。举行国家公祭,态度鲜明地表达了国家对生命的尊重。正如90岁的南京大屠杀幸存者杨翠英所称,“这是国家强大的表现,举行国家公祭,就是要告诉所有的人,那段地狱般的历史是不容忘却的。”85岁的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则认为,“设立国家公祭日,表明国家对这段历史的重视,既是对死难者的尊重,也是对世人的警示。”亲历者的话尤其令人动容,无论时间过去了多么久,都必须保留一种敬畏,保持对国耻的敏感。

以立法形式确定抗争胜利纪念日和国家公祭日,在当下的语境中还具有现实意义。除了借此向世界表明中国人民牢记历史、捍卫和平的决心,还是对走入歧途的右翼势力严正警告。“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但安倍政府背离历史潮流,不断模糊甚至否定历史,还颁发新《防卫计划大纲》、《中期防卫力量整备计划》、《国家安全保障战略》,其军事目的昭然若揭。安倍悍然参拜靖国神社,更是传递危险信号,给亚洲乃至世界和平带来威胁。

明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也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中国战场成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的主战场之一,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反法西斯战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抗日战争中,中国军民伤亡共3500多万人,中国损失财产及战争消耗达5600余亿美元。今天,全世界热爱和平的国家都应该集结在正义的旗帜下,共同反对任何破坏和平的逆流。在此关头,中国以立法形式确定抗争胜利纪念日和国家公祭日,表面中国是维护和平的重要力量,体现了一个大国的清醒与担当。

南京大屠杀目击者约翰?拉贝有句名言:“可以宽恕,但不可以忘却。”对怙恶不悛的人谈宽恕也许是奢侈的,但记住荣耀,也记住耻辱,以史为鉴,面向未来,这是我们的责任。同时也许提醒那些逆流者,淡忘历史没有出路,羞辱正义亦即选择了邪恶,失道必然寡助。

对于一个人来说有些日子不应该忘记,对于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来说也是如此。昨天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两个决定草案,一个是确定9月3日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一个是设立12月13日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2月26日,《焦点访谈》)

将纪念日的确定和设立提升到法律程面,此举的目的何在?是否有些小题大做?

德国学者霍尔特曼说,中日争端陷入僵局,在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将满70周年时,推出这两个纪念日“恰逢其时”。这种“软力量”的展示可能比“用军舰威慑日本侵占争议岛屿有用。”《华尔街日报》解释,“历史记忆塑造了东亚,而中国人的记忆中充满着对日本的嫌恶。”有日本媒体称,中国政府正利用二战历史在全球构筑对日包围圈。

外国媒体各执一词,而中国网民一直叫好。他们认为此类抗日纪念形式应“早点设”。然而,如果说将纪念日的设立上升到立法的高度,是为了让国人勿忘历史,铭记仇恨,笔者认为,这样的评论太肤浅,太片面。

先说中国抗战史。中国近代史是一部屈辱的历史。割地赔款,不平等条约,侵略剥削……中国人民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毛泽东说,中国的抗日战争,是“战争史上的奇观,中华民族的壮举,惊天动地的伟业”。抗战胜利日,是中华民族经历了百年苦难之后的第一个扬眉吐气的日子。这一刻,成为中华民族由衰败走向振兴的重要转折点。

因此,确立纪念日,不是延续仇恨,而是以史为鉴,面向未来!纪念这场伟大的胜利,就是要铭记无辜死难的同胞,告慰英勇捐躯的烈士,感恩悲壮抗争的国民,激励后人奋发图强。确立纪念日,就是建立民族精神支柱,汲取民族精神力量,树立民族自信和历史自信。

再说南京大屠杀。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在中国南京开始对我同胞实施长达四十多天惨绝人寰的大屠杀,三十多万人惨遭杀戮,这是震惊中外的屠杀惨案。这一公然违反国际法的残暴行径,经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设立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审判,早有历史结论和法律定论。

公祭日的设立,是为了悼念南京大屠杀的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同胞,揭露侵略者的战争罪行,牢记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

然而,牢记灾难,并非铭记仇恨。俗话说,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公祭日设立的初衷,是在提醒人们铭记历史,勿忘国耻的同时,让中国人民与世界人民以史为鉴,不让战争与暴行重演。既是在向国际社会传递中国人民爱好和平、捍卫和平的决心和信念,也是表明我们要珍惜今天、珍惜和平,开创未来的决心和愿景。

国家公祭既是“国家”的,也是“公共”的。说是“国家”的,是指国家领导人等都会到场祭奠。说是“公共”的,是指公众参与度很高,这会成为全社会的传统和记忆。

据新华社报道,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25日下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的决定草案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草案。

设立战争胜利纪念日,以国家公祭的形式,祭典、纪念在战争或惨案中死难的本国国民,从而增强现代人对国家遭受战争灾难历史的记忆,自一战以来,在国际上已成为惯例。

就备受舆论关注的国家公祭而言,波兰举行国家公祭的场所,是奥斯威辛集中营大屠杀纪念馆;在俄罗斯,是卫国战争纪念馆;在美国,则是建立在“亚利桑那”号沉没战舰水下残骸上的珍珠港事件纪念馆。这些国家的军民在这些祭奠场地或遭法西斯的迫害、屠杀,或遭到法西斯战争的侵略、偷袭,丧失了宝贵生命,在这些地方进行国家公祭,可以让后世铭记法西斯主义和侵略战争的罪恶,铭记历史教训,从而更加警惕法西斯主义和军国主义的复活,更加珍惜和平的可贵。

即便一些并未遭受侵略战争或种族灭绝惨祸的国家,也广泛设立了国家公祭制度。如本土已100多年未曾遭受入侵的加拿大,每年11月11日第一次世界大战终战日都被设立为“国殇日”,以纪念在一战中阵亡的加拿大士兵。这些士兵远渡重洋赴欧洲参战,用沉重的生命为代价,为加拿大打出了国家尊严和近一个世纪的和平。

国家公祭既是“国家”的,也是“公共”的祭奠。说是“国家”的,是指任何国家、任何性质的国家公祭,国家领导人都会到场祭奠,敬献花篮、花圈并发表纪念性演讲;说是“公共”的,是指国家公祭的公众参与度很高,在许多国家,公祭日当天自发前往祭奠、凭吊的群众都达数万人,许多家庭都是扶老携幼前来参加,从而令国家公祭不仅成为官方的、也成为全社会的传统和记忆。

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在南京对中国同胞实施长达40多天惨绝人寰的大屠杀,这种公然违反国际法的残暴行径罪证累累,经二战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审判,早有历史结论和法律定论。将这一天定为国家公祭日,能凝聚海内外中国人最大的共识,也能得到国际社会普遍尊重和认可。

在这一天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是酝酿已久的构想,是各界、各行业、各党派人士的普遍呼声。早在2005年“两会”期间,就有江苏籍全国政协常委提出,在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祭日举行国家公祭;2012年“两会”期间,又有江苏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相同议案。如今的推出,是瓜熟蒂落、水到渠成的事。

在设立国家公祭日同时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则是从另一个层面去纪念这场作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重要组成部分的反侵略正义战争。

公祭日让国人铭记牺牲和耻辱,胜利纪念日让国人铭记胜利和光荣,两相结合,更能令国人世代牢记历史,不忘过去,珍爱和平,开创未来。

□陶短房(学者)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的决定草案》,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草案》,拟将每年的9月3日设为抗日胜利纪念日,每年12月13日设为南京大屠杀公祭日。

1937年12月13日,日军攻入南京市,开始了大规模屠杀,死难中国同胞30多万。1945年9月2日,日本代表在无条件投降书上签字,9月3日被确定为抗战胜利纪念日。这里最屈辱的历史,也是最辉煌的胜利,民族命运至此转折。

这段历史留下刻骨铭心的民族记忆,当初为什么会挨打,什么是我们的生存发展之道,国家如何保卫自己的人民,这些问题仍然令人警醒。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响亮提出,百年强国梦想重新勾连历史记忆,而正是这两个日子,分别记录了近代中国历史最悲剧的时刻,以及“第一个值得扬眉吐气的一天”。

面向世界,二战以来的战争罪行、反人类罪行得到逐步还原、清算,国家之间、人民之间逐步获得和解,世界和平的意愿与基础日益强大。但是,南京大屠杀这种人类史上的滔天罪行,责任者依然欠缺悔意、道歉。如今,法律汇集国民意愿,将以国家公祭日的形式彰显国家态度。国际上,国家公祭是一种惯例,它基于真相,一般表达对重大灾难的记忆,南京大屠杀公祭日正是向世界表明,这个惨案是不容动摇的历史事实,作为人类共同的痛苦经历,南京大屠杀的真相,一切反人类罪行的历史真相,需要世界共同努力追寻、守护。

面向国内,这将是第一个国家公祭日,是第一个法律形式确定的、对普通受难平民的国家级祭奠,这种对国民、生命的尊重态度,传递了一种国家价值观。近十多年来,国旗为普通国民而降,国家哀悼日为平民而设,这些形式开始慢慢出现,直至南京大屠杀公祭日设立,所彰显的国家价值无比清晰:这就是对国民的尊重,对人的尊重,对尊严的呵护,从中可以看到,现代化发展中的国家理念、执政理念不断回归于人本位。

面向历史,我们表达对战争的控诉,表达对战争罪行与反人类罪行的极度谴责,而面向未来,我们更加珍视和平。南京大屠杀公祭日、抗日胜利纪念日,完整地表达了控诉战争、昭示和平的国家意愿,这是以铭记历史灾难为基础的和平意愿,可以充分相信,这也是世界共同的意愿。惟其如此,更要清醒认识到,世界走出战争阴影、反思与清算战争罪行、构建和平对话的世界新秩序等等,这经历了70多年的历程,国与国之间,面对罪行真相、表达忏悔、寻求和解,所付出的努力程度与战争毁坏程度足以匹配,这是个艰难的过程,和平的成果来之不易,而一切的前提是铭记苦难、面对真相。

设立抗日胜利纪念日与南京大屠杀公祭日,彰显对历史真相、生命价值、和平追求的至高尊崇,背后的国家态度无比清晰。

□本报评论员 肖畅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2月25日下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的决定草案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草案。决定草案将9月3日设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2月25日《新华网》)

设立国家公祭日的消息一出,网上顿时沸腾,“坚决支持”,“公祭日就是国耻日,必须牢记”,“早就该设了”,“子孙后代一定要铭记民族最黑暗的历史”,“全国人民都要拜祭,特别是国家领导人、当兵的和学生必须拜祭”,“凝聚民族精神,共圆民族梦”,“设立公祭日好,部分国民更要改掉身上的贱气”……可见,就如全国人大的解释一样,悼念死难同胞,揭露战争罪行,牢记深重灾难,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顺应了民意,非常必要。

其实,早在2005年3月召开的全国十届政协三次会议上,政协委员赵龙就提案将每年12月13日定为“南京大屠杀”国家公祭日,并同时建议将南京大屠杀受难同胞纪念馆升格为国家级纪念馆并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之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又多次提案,民间呼声也愈来愈高涨。不仅中国如此,从全世界范围看,许多国家都有自己的法定国家公祭日,或者烈士纪念日,或者哀悼日,以举办最为庄严隆重的仪式,缅怀逝者,教育生者,警示今人,建构个人与国家、公民与社会、民众与政府之间共同的民族信仰与价值追求。

由于当下正值日本右翼势力活跃,中日摩擦不断,因此也有不少人说,“没办法,都是被小日本逼的”,“公祭是对日本右翼势力的坚决回击”,是的,设立国家公祭日,确实是对不肯认罪、否决侵略历史的日本右翼势力的有力回击,然而,国家公祭日设立的意义,却远高于中日博弈本身。

有什么比生命更珍贵,有什么比30万手无寸铁的平民被残暴侵略者屠杀更为沉重,以南京大屠杀死难者纪念日为国家公祭日,更重要的是象征意义,因为这是中华民族近现代悲剧的顶峰。国之典,民之情,设立国家公祭日,在提醒全民族勿忘民族曾经的苦难、勿忘苦难中逝去的生命、勿忘和平之弥足珍贵、勿忘捍卫国家主权之众志成城的同时,前世不忘,后事之师,更重要的就是要提醒中华民族的每一份子都来反思民族悲剧的成因,都来思考避免历史惨剧在我们身上可能再次发生的对策,都要实际行动起来。

中国从来都不缺乏对英雄的崇拜,也不缺乏对民族败类的唾弃,但却缺乏对普通百姓承受苦难和做出牺牲的奠祭,特别是缺乏制度上的安排。这次,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与国家公祭日分开设立,特别是以30万平民被害的南京大屠杀为公祭日,正是群众路线的生动体现,体现的是对群众的尊重,是对生命的敬畏。而以国家公祭日的形式奠祭,也表明我们抽象的国家已经拟人化,国家的意志、信念和情感,正与普通人情相融,因此,国家公祭日的设立,也表明我国政治的世俗化、平民化,体现了政治文明的进步。

国家公祭日,我们将聚集在一起,以沉重的心情缅怀逝者,但我们知道,这不是在宣泄情绪,不是在倡导民族复仇,而是提醒我们每一个人,我们超越了个体、家庭和小圈子,也超越了血缘、社交圈与乡土的情感,我们是一个整体,我们是共同在悲痛,避免历史悲剧的重演,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与义务。国家公祭日的设立,也让我们更深切地体会到国家存在的目的和价值,体会到国家统一强大的重要,让民族精神提升,让我们更加爱国。

总之,国家公祭日的设立,是缅怀过去,更是扶慰民心、顺应民意的措施,是为了现在和未来的不忘却纪念。同时,国家公祭日的设立,也是中国与世界更好地在沟通,在向全世界传递中华民族对于人权和文明的态度,在向全世界表达我们热爱和平、维护和平的决心与责任。就如欧洲一年一度纪念奥斯威辛集中营死难者一样,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是中国的,也是全世界的。

以立法形式正式确立这两个纪念日,顺应民意,彰显中国人民对抗日战争的集体记忆。

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开始审议两个决定草案:一是关于确立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二是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中国人有谁没有看过描写抗日战争的电影、电视剧?有谁不能顺口讲出几个抗日英雄?我们一般都知道“九一八事变”“七七事变”“八一五”这些纪念日。但据媒体去年报道,当问到中国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是哪一天时,随机采访的洛阳一所高校20名大学生大部分表示不知道,有6名同学回答“8月15日”,而8月15日是日本宣布投降日。

这样的调查结果让人唏嘘不已。这里的原因可能有多重,同爱国不爱国也没有什么关系,同学和老师们肯定都学过中国的抗战历史,恐怕也不能责怪他们对历史不重视。

对于抗战,我们有各种各样的纪念日,各地每年也举办各种纪念活动,许多学生也参观过各种抗战纪念馆、纪念展览。但9月3日这个抗战胜利日往往只作为众多抗战纪念日中的一个,尽管逢五逢十有时国家也举办大型纪念活动,但长期以来这样一个本该举国纪念的重要日子,反倒淹没得有些默默无闻。

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修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了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这次我国将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形式确立9月3日为抗日战争纪念日。

同样,作为日本侵华战争暴行和中国人民苦难历史的见证,南京大屠杀事件在每一个中国人的脑海里都刻下了深深的印记。每年在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都举办纪念活动。各界不少人士呼吁将12月13日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日设立为国家公祭日,提升祭奠规格。

以立法形式正式确立这两个纪念日,顺应民意,彰显中国人民对抗日战争的集体记忆。我们的民族经历过多少苦难,付出过多少代价,最终以胜利者的姿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经历过多少曲折,承受了多少教训,最后坚定走向民族伟大复兴。确立两个国家级纪念日,将使我们能够更好地铭记历史,自立自强。

确立国家纪念日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日本国内存在的令人担忧的趋势。通过以立法形式确立国家纪念日,就是要将人民的意志上升到法律高度,对日本右翼势力及其代表人物和支持者形成国际舆论压力,提出严正警告。

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尊重历史旨在更好地启迪未来。我们既要铭记苦难,也要庆祝胜利,以自强、自信的姿态走向未来。

本报特约评论员 贾秀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