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媒体报道的江苏泗洪“铺路种豆”消息,江苏宿迁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铺路种豆”事件涉及的部分土地是今年国家土地例行督察时发现的违法用地。当地市委市政府和国土部门,已明确要求泗洪县立即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宿迁市泗洪县国土局局长李爽称,当地复耕种豆并非应付检查而是落实相关整改要求。(7月27日《新京报》)

俗话说“要致富,先修路”,原本政府修建公路是为为民着想,可结果却导致“事前先斩后奏,事后亡羊补牢”。滑稽事件再一次发生,让本该点赞的群众舆呈现论断崖式批评。

针对此次事件,宿迁市泗洪县国土局局长对记者的答复是这样的,他们并非应付检查,而是落实整改。那么,既然是整改,为何只是浅浅地铺上一层土,撒上速生的大豆?种大豆的钱又从何而来,有没有预算?既然是复耕,那留下的路基为何不拆除,留着它难道等规划批复后再继续修建柏油路吗?对侵占的田地的补偿有没有到位?这些一一未提及,给社会留下更多疑问!

长久以来,一方面政府要求企业、个人办事严格遵照程序,另一方面自身却缺乏约束,经常一把手一拍板,什么规定都被抛到九霄云外了。规划不走流程,先开工后审批以及边开工边等批复,甚至有的最终导致烂尾楼的不甚枚举,如此,何以让公众信服!

所以,要规避这些问题,就要让建设规划从初期就公开透明,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事实证明仅靠政府内部的监督制度远远不足以发现全部问题,督查捉襟见肘,鞭长莫及,上面还没开始检查,下面已经做好“万全准备”应对上级检查了。“暗访”虽好,但是不要弄成因暗地里提前通知而成了“明访”。

另外,上级机关到底“暗访”了什么,调查有什么结论,有违规要追责的究竟惩罚,都要实时公布,否则又留给其回旋余地。只有政府接受公众监督,事前事后做到有问题必查,有疑问必答,有一个问题就消除一个问题,丢掉原来“指东打西”、“混淆视听”,企图愚弄民众智商这些老做派,方能才能打消公众的疑虑,留存公信力。

【江苏泗洪县出现“盖路种豆”的荒唐局面,无论是涉土地违法,还是在“盖路种豆”中浪费公帑成本,都不能没人担责。】

都说“种豆得豆”,可若种的地方是公路上,收获的兴许只有“逗比”的评价,毕竟没农耕常识,也知道所种非地,赵本山小品不是说嘛:“大人谁能干出这事来?”

可还真就有人能。据新京报报道,在江苏宿迁市泗洪县,今年上半年县内修好的多条柏油马路,就要正式通车了,没承想,6月初在当地县镇领导的坐镇指挥下,马路被大卡车拉土覆盖,种上了黄豆,民众猜测此举是为了应付国土督察。而今据新华社最新消息,当地市委市政府和国土部门,已明确要求泗洪县立即整改并追究责任。

先征稻田修路,后又盖路种豆,这做法实在是无厘头:当地说它是退路还田,为了满足复耕需要,可在柏油路面盖土,也是有图有真相……也正因其动机叵测,很多人表示:是咱的IQ内存不够用吗?

摆下“迷阵”,起初又不解释,免不了被公众“恶意揣测”。比如之前的流行推测是,它是为应付国土资源部督察组的暗访,依据是今年4月底,有关部门曾赴宿迁各地开展耕地资源保护等调研,搞驻点督察。再联想诸多细节,如当地竖“地已种上黄豆”的标识牌,所种黄豆四五天就能出苗,种种情景都指向着应付检查的可能。没办法,“盖路种豆”实在是太难逻辑自洽了,它跟此前多地祭出的敷衍国土检查的“奇葩招数”,如种无根树、山体刷漆,路数上又如出一辙,能不让公众遐想?

而今当地称“盖路种豆”是落实整改要求,可仅在公路上盖点土、种点豆,就成了所谓“整改”,这无疑是掩耳盗铃:或许就像舆论揣测的,它大费周章给公路“化妆”,意图兴许就是以非常low的障眼法,来蒙混过关。毕竟眼下针对耕地的紧箍咒在收紧,在政策规约上,明确了对违法用地严重的地方,将约谈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技术上,国土部门早就实现了“卫片执法”,并于2010年将检查面覆盖全国。

约谈制有效,“天眼”有震慑力,可这无法遏制某些地方的“以对策消解政策”的违规冲动。像“盖路种豆”,虽属雕虫小技,却很可能掩人耳目。毕竟,督察的短期性决定了它亦有“识别盲区”。基于此,有必要从改善政策评估机制着手,将民众监督、专业评估纳入到管束网中,避免地方行政的“唯上”倾向与形式主义偏好。

而就泗洪县“盖路种豆”的做法而言,还应追问:当地征地修路,有无经过土地性质变更方面的报批?若经过了审批,它跟耕地保护的政策要求是否契合?若没有,那有关方面何以敢不奏即斩?可以肯定的是,只要它存在违规行政,那就该依《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根据“土地管理秩序混乱”或“违法占用耕地面积”等适用情形对应的处罚标准,给予行政问责。土地管理不“依法”却违法,就该提升其量罚力度。

当然就眼下看,事情缘由经过究竟是怎样的,还须上级管理部门查证,就“盖路种豆”有无涉嫌违规,给出确凿说法。就算是整改举措,那无论是涉土地违法,还是在“盖路种豆”中浪费公帑成本,都不能没人担责。总之,“盖路种豆”这么low的表演就别再玩了。

□午夜侃人(媒体人)

前有云南富民县“荒山刷绿漆”,后有江苏泗洪“铺路种豆”。近些年,一些地方政府为躲避国土督查,掩饰土地建设违规,使出浑身解数,奇招迭出。无奈纸总是包不住火的,在新修公路上铺土种黄豆的把戏,终究逃不了被舆论拷问的命运。

如果不是媒体记者潜入苏皖交界的泗洪县,也许“铺路种豆”这样的荒唐事,就不会暴露在公众视野之中。@新京报25日报道称,今年上半年江苏泗洪县内新建的多条柏油马路,在即将正式通车前,一夜之间全被黄土覆盖,并种上了黄豆。当地居民称,今年五六月份,县内盛传国土资源部督察组要来暗访,调查农田耕地的使用情况,他们怀疑盖路种豆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

以“耕地假象”掩饰“马路真相”,从而躲避上级检查和卫星遥感监测,此前早有先例。@中青报曹林就在微博中盘点了近年来几起类似事件,“见过泼漆装绿地,见过遮羞墙,又有黄豆遮羞,各种奇葩”。

泗洪县政府的“障眼法”并不高明,甚至可以说是破绽百出。媒体记者拍摄了一组照片,一片黄土上立着“地已种上黄豆”的标识牌,正常耕作的农田绝不会立这样的标牌,此举无异于“此地无银三百两”;再比如,柏油路被黄土盖住后,桥栏杆和地下管道井仍旧十分醒目;一些路段铺土盖路的工程,甚至还没“竣工”……这些十分明显的漏洞,直接“打了当地政府的脸”。

拙劣把戏被曝光后,当地政府被大家当作了嘲笑对象。专栏作家@连鹏惊呼发现了最新的“古诗接龙金句”——“离离原上草,马路长黄豆;国破山河在,马路长黄豆;床前明月光,马路长黄豆。”网友@平原真君的创作更显机智,他用两件事写了一副对联,“上联:马路盖土种黄豆;下联:荒山油漆搞绿化。”

有人调侃,就有人分析事件缘由。河南日报评论员@盛大林认为,如此荒唐的行为层出不穷,皆是因为“作假成本太低”——“新建公路又盖黄土种豆?除了应付国土督察,很难找到理由。类似事件何以频发?作假成本低应是主因——此前湖北襄阳等地类似事件被曝光后,至今无下文。公然作假,性质恶劣,若一经发现就摘乌纱,看谁还敢如此欺上瞒下?”

即使抬高成本,以“乌纱帽”当紧箍,恐怕此类造假事件也难杜绝。弄虚作假的风气不根除,恐怕官员试错的“胆子”依旧大得很。国家信息中心首席经济师@范剑平言辞激烈地感慨,“欺上瞒下”这成语应该改为“欺下瞒上”,才更符合这个时代的造假成风,有多少官员靠欺下瞒上成了事、升了官。“一个学生成绩不好是个人问题,全校成绩都不好是校长的问题。纠正个案解决不了根源”。

眼见各种批评和讥讽之声扑面而来,泗洪县的上级部门——江苏宿迁市国土资源局匆匆拿着灭火器向公众走来。26日晚,@新华社中国网事带来官方回应:“‘铺路种豆’事件涉及的部分土地是今年国家土地例行督察时发现的违法用地,当地市委市政府和国土部门已要求泗洪县整改并要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宿迁官方的回应确认了“违规占地”,同样为泗洪抛出救命稻草——“之所以出现马路铺土的现象,是因为复耕需要”——“6月12日,当地2100亩违规建设项目已经拆除、复耕、复绿到位”。

这样的解释能否平复舆论,尚有待观察。不过,有着专业训练的财经评论人@吴其伦认为,地方政府纠错的说法难以令人信服,主要原因有二:“一是覆上土躲过卫星监控,完成上级土地征用审计,风头过后继续修路;二是房地产领域的违规用地难以收回,只能用即将开通的公路冲抵。”

纵使舆论一边倒的倾向,面对质疑、批评或嘲笑,当地政府也依然可以听听@新华视点给出的诚恳建议:“知错就改善莫大焉,而用谎言掩盖错误,弄虚作假妄图瞒天过海,让政府公信雪上加霜。政府丢了诚信,如何取信于民?”同样地,@浙江日报亦在制度层面上提出倡议,但愿“铺路种豆”事件给各地政府再次敲响警钟——“有必要将民众监督、专业评估纳入到管束网中,避免地方行政的‘唯上’倾向与形式主义。”

另外,我们还必须警惕有可能出现的“假整改”“烂尾整改”——在舆论强大的压力下,违规建设项目确实是拆除、复耕、复绿了。问题是,柏油路已经铺好了,拆除、复耕、复绿了,这地真的还能耕种吗?根据以往经验,如果这么“整改”法,这地多半是废了。“假整改”的结果是,舆论平息了,路铲了,但地也荒了,同样是劳民伤财。所以,这柏油路是匆匆铲掉简单“复绿”,还是以社会效益为重、综合考量找一个不那么劳民伤财的科学整改方案,考验的是当地政府的担当。

近日,江苏泗洪居民反映,今年上半年修好的多条柏油马路,即将通车,却在夜间被大卡车拉土覆盖,种上了黄豆。受访者还称,他们怀疑盖土是为了应付国土督察。

常识告诉我们,此事蹊跷,必有猫腻。这不,媒体报道当天,江苏宿迁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就证实,“铺路种豆”事件涉及的部分土地是今年国家土地例行督察时发现的违法用地。而宿迁市泗洪县国土局局长称,当地复耕种豆并非应付检查而是落实相关整改要求。

这是糊弄谁呢?在马路上铺上土种上黄豆就算复耕了?种上黄豆就算“积极整改了”?如此整改就能过关了?

其实,应对国土检查的“奇葩招数”以前我们也见过不少。比如,有的地方在非法建设的场地上刷绿漆、使用军事伪装网、铺薄膜种菜,真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次又一次被演绎得荒谬而夸张,令人沉重。

回到泗洪此次铺路种豆事件,我们还想追问一句,如此复耕之后,明年是继续铺土耕种,还是过了这阵风继续修马路?

今日主笔 王石川

CFP供图

近日,江苏泗洪市民向媒体爆料称,今年上半年泗洪县内修好的多条柏油马路,即将正式通车,却在夜间被大卡车拉土覆盖,种上了黄豆。(7月26日《新京报》)

中国有一句家喻户晓的谚语:“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泗洪县在刚修好的马路上盖土种豆,秋后能否一如农民那样去收获黄豆呢?恐怕未必。因为,泗洪县在马路上种黄豆的目的,不是为了收获,只不过是为了应付国土检查的权宜之计。媒体列举了近些年各地应对国土资源部利用土地卫星遥感监察的种种“奇葩招数”:有对非法建设的场地刷绿漆、使用军事伪装网的,有在违法建设工地上铺稻草和玉米秆的,有在非法征用的土地上种无根树的,还有在新修的水泥路上铺上薄膜、撒下种子种菜的……所有这些把戏,到头来最终都被戳穿,成为奇谈笑谈。

在我看来,在马路上种菜、种庄稼之类的拙劣手法之所以此起彼伏,归根结底是因为,有了足够的时间之后,这些地方可以通过各种渠道为这些非法建设取得合法手续,到时候用推土机推掉伪装的盖土和庄稼,便可大功告成。他们在马路上种豆,甚至还插上“地已种上黄豆”的牌子,只不过是待机而作而已。

更重要的是,这些地方违法使用土地并欺骗国土检查的做法在最终败露之后,如果国土部门能够毫不留情地对这些地方坚决惩处,责令其恢复原状,不给其“先上车再买票”的任何机会,这种拙劣的欺骗手法还会一再二、再而三地上演吗?既然“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既然违法使用土地并欺骗国土检查了,就该承担违法的后果。可遗憾的是,违法归违法,欺骗归欺骗,针对土地违法行为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何曾真正地落下过?这次泗洪县“铺路种豆”事件被曝光之后,当地表示,已明确要求泗洪县立即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这种要求违法对象自我追究责任的做法甚为可笑。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本是自然之理,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则是社会之理。很多时候,当种瓜不为得瓜、种豆不为得豆,当违法不究甚至是纵容违法的时候,一些地方对这种拙劣的欺骗手法趋之若鹜便成自然。

【曝光“马路种黄豆”丑闻不难,查处一两起类似个案也不难,难的是如何强化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和公民权利对政府权力的制约,促使地方政府更多在乎群众的“脸色”,把群众的监督、评判作为第一尺度。】

江苏宿迁市泗洪县市民最近向媒体举报,今年上半年当地修好的多条柏油马路,即将正式通车,却在夜间被大卡车拉土覆盖,种上了黄豆。多名泗洪县市民认为,马路盖土很可能是为了应付国土督察。据新华社最新消息,宿迁市委市政府和国土部门,已明确要求泗洪县立即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从常理分析,对“马路种黄豆”事件的调查可以分为两个层面:其一,马路盖土种黄豆的情况是否存在,如果存在,到底是哪些部门和人员所为;其二,这些部门和人员作出如此不堪之事,到底是为了什么。第一个层面是要查清事实,市民的举报和媒体的实地采访,至少已经查清了一半事实,即马路盖土种黄豆之事的确存在,但到底是哪些部门和人员所为,有待进一步调查。第二个层面是要查清动机,对此目前尚不能完全确定,但当地市民认为很可能是为了应付中央和上级国土部门的督察,这种推论并非妄自猜测和臆断,而是有相应的依据和轨迹可循,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多条即将通车的柏油马路,一夜之间被拉土覆盖并种上黄豆,不为别的,只为应付国土督察,这种让人哭笑不得的荒唐故事,在现实中已多次上演,成为“下级欺骗上级、地方敷衍中央”的拿手好戏。如2013年,江苏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为逃避国土资源部卫星遥测检查,在非法建设的场地上刷绿漆、盖土播种、安装军事伪装网等,将建筑工地伪装成耕地;2012年,山东枣庄市中区西王庄乡周边一些非法占用耕地的水泥厂、化工厂,为应付卫星遥感监测,将黄土撒在水泥地面上;2011年,湖北襄阳市双沟工业园为躲避国土卫星监测,在新修的水泥路被填土铺薄膜,撒下种子种菜……这一次,江苏泗洪县搞出的“马路盖土种黄豆”戏法,手法与上述几个案例如出一辙,其掩盖违规违法事实、以求蒙混过关的动机,可谓昭然若揭。

一些地方违规占地修建道路、工厂,有的为此动用专门人员大搞强征强拆,导致政府与百姓之间关系高度紧张,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和谐稳定。群众以各种形式反击强征强拆,有的地方引发激烈的对抗和冲突,有的群众被迫到上级和中央上访,甚至酿成不小的群体性事件。不能不说,所有这些很大程度上都缘于地方政府的违规操作和违法行政,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承担主要责任,但地方政府对此似乎毫不为意,也并不担心群众会闹出什么事情来,而是一如既往地“笑骂由他笑骂,好官我自为之”。相反,当听说中央和上级部门要来进行国土督察,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立马变得手足无措,只能搬出“马路种黄豆”之类拙劣把戏,只求先应付了国土督察这一关。

一些地方政府对中央和上级部门的检查、督察高度重视,力求所有环节、细节都不能有一丁点儿差错,为此不惜闹出“马路种黄豆”那样的丑闻;却对辖区群众的疾苦满不在乎,对群众的诉求不闻不问,甚至对群众的举报、监督也无所畏惧,有的以违规违法手段大兴土木、大拆大建,严重侵害群众的合法权益。对上和对下截然不同的两种态度,对“官”(上级政府和部门)和对“民”形同冰炭的两副嘴脸,暴露了一些地方政府错误的政绩观和群众观,也暴露了这些地方存在的严重扭曲的政民关系——某些地方政府只在乎上级政府和部门的“脸色”,对于辖区内百姓的监督、评判完全无所谓,因为后者对他们的政绩考核起不了什么作用,对他们头上的“乌纱帽”更是无能为力。

泗洪县“马路种黄豆”丑闻既已曝光,真相料难继续掩盖下去,接下来有关部门当能全面查清事实,依法对有关人员严肃问责追究。曝光一两起“马路种黄豆”丑闻不难,查处一两起类似个案也不难,难的是深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如何强化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和公民权利对政府权力的制约,促使地方政府更多在乎群众的“脸色”,把群众的监督、评判作为第一尺度,使严重扭曲的地方政民关系回归正道。

本报评论员 潘洪其

近日,江苏泗洪市民向新京报反映称,今年上半年泗洪县内修好的多条柏油马路,即将正式通车,却在夜间被大卡车拉土覆盖,种上了黄豆,让他们十分不解。(7月26日《新京报》)

泗洪县“马路上填土种豆”事件,其实是地方隐瞒国土违规利用的又一范本。即便目前还没有查清事件真相,但泗洪县的种豆障眼法,显然已经将行为背后的目的呈现在公众面前。通过事件可以看出,如果仅仅依赖于地方政府的自我约束,根本无法筑牢责任泛滥的屏障。保护好国土资源,最为关键的在于通过严密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才能杜绝类似现象的出现。

个案中,当地的政府部门相关人员,对于马路上种豆的答复,全部都是含含糊糊、支支吾吾。按理说,作为当地的工作人员,不应该对事件如此陌生,连周围群众都了解种豆事件,为何政府工作人员就被蒙在鼓里呢?好端端的马路,却被黄土覆盖并被种上豆苗,并被插上“地已种上黄豆”的牌子,这明显就是在玩障眼法。所以,公众不禁猜测,相关人员是真的不知道实情,还是不敢说、不想说呢?

按照民间说法,之所以会在马路上种黄豆,原因就是应付国土部的督察。那么,群众何以知道国土部督察呢?该消息又是如何被泄漏的呢?如果,应付国土部的督察,能够通过瞒天过海之术应付过去,本身就说明了督察方式还亟待改进。一方面,督察方式被钻空子,很多问题还不能真正被查出来,监管不能完全产生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监管之后的责任厘定,仍然具有极大的弹性,相关责任人员并没有因此而被严厉问责。即便是“罚酒三杯”,又如何能起到亡羊补牢的效果呢?

当前,隔靴搔痒式的监管方式,只会怂恿地方政府相关责任人更加胆大妄为,监管出现“牛栏关猫”的尴尬,其实并不奇怪。比如,2013年,江苏南通市港闸经济开发区为逃避国土资源部卫星遥测检查,以伪装手段对非法建设的场地进行盖土播种、刷绿漆、使用军事伪装网等,将建筑工地伪装成耕地。再比如,2011年,福建福鼎市为了应付国土部门检查,在非法征用的土地上插上没有树根的果树苗。

“马路上种豆”再次出现,折射出了监管方式的孱弱,值得警醒。诚然,国土资源部出台了严厉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占用耕地面积”以及“发生土地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形明确了处罚标准,情节严重的,可给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员撤职处分。但是,在现实中,又有多少领导人员受到问责呢?违规使用、滥用耕地,背后充盈了巨大的利益空间,在松松垮垮的监管方式言面前,地方国土资源频频被乱用、滥用也就成为了常态。

坦白而言,制度缺乏刚性,问责缺少力度,监管就如同没有牙齿的老虎,根本无法倒逼地方政府耕地保护意识的增强。解决监管弱化的症结,以严厉的追责机制兜底,才能抓住国土资源保护的“牛鼻子”,从而让“马路上种豆”的荒诞一幕不再上演。

针对媒体报道的江苏泗洪“铺路种豆”消息,江苏宿迁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铺路种豆”事件涉及的部分土地是今年国家土地例行督察时发现的违法用地。当地市委市政府和国土部门,已明确要求泗洪县立即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7月27日《新京报》)

原以为这是应付土督察,现在才知道这是落实土地督察之后的整改要求!算是见识了“整改”为何事何物了。

所谓“整改”,就是掩耳盗铃和赤裸裸的自欺欺人——在新马路上盖土种黄豆,再插一块“地已种上黄豆”的牌子,这种整改岂不是劳民伤财?谁同意“新路盖土种豆”了事的?这些问题都要追查到底,严肃处理,而不是简单地揪出几个在未办得手续的前提下就动工修路的人,而对动工修路的决策者和“新路盖土种豆”的决定者不闻不问。

首先,当地的整改没有诚意。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曾于今年4月对宿迁市土地使用情况进行例行督察,发现问题后提出了整改要求。而宿迁市泗洪县“整改”的结果,却是在马路上盖土种黄豆。事实上,部门不但没有恢复为耕地,反而挖走了其他地方的土壤,破坏了另一处的耕地(到底挖了什么地方的泥土,破坏了什么地方的耕地,是否办理一手续,还需要另外追查责任),并没有真正落实整改意见,问题的性质很严重。

其次,当地的回应没诚意。比如,针对舆论质疑由此造成的浪费,泗洪县交通局长陈庆表示,之所以出现马路铺土的现象,是因为复耕需要,复耕覆盖的道路大部分仍是路基,还没有做沥青面。“大部分”的措词无法掩盖在“少部分”沥青路面铺土的荒唐做法。况且,已经做成了马路的路基,铺上泥土就算恢复成耕地了吗?敢问这种恢复通过上级检查验收没有?搞笑的是还种上了黄豆,这到底是想欺骗谁?

违法破坏耕地,整改结果是“新路盖土种豆”,这不只是笑话,也是“整改”之痛。笔者认为,这件事警示监管部门,对于检查出来的违法违纪问题,一定要提出具体整改的目标和要求,并且,一方面要对违法违纪的相关责任人问责,另一方面要对整改结果进行检查,而不是听汇报,也不能搞遥测,防止造假。同时,对整改不到位以及再犯的人,要严肃查处和问责,否则,整改就成了忽悠。

其实,类似的“整改毛病”不少。比如,某些部委的问题年年审计年年有,今年媒体用“审计牛皮癣”来形容部委审计问题,根源在于“整改”不是惩罚,而是纠偏。虽然纠偏不可少,但只整改不问责,相关责任人没有受到惩罚,有的人根本不把违法违纪当回事,问题年年整改年年犯,有的整改忽悠人,非常尴尬。

因此,是该对违法违纪问题的整改把肪问诊了。从制度源头和程序上约束整改,并问责整改不力和忽悠上级的责任人,才能防止整改流于形式、走过场,杜绝怀有违法违纪“大不了整改”的麻木心态。

近日,江苏泗洪市民向新京报反映称,今年上半年泗洪县内修好的多条柏油马路,即将正式通车,却在夜间被大卡车拉土覆盖,种上了黄豆,让他们十分不解。7月19日,新京报记者在泗洪县古徐大道、少昊路和121省道新道等道路上,均看到柏油路被覆盖于黄土之下,地上已长出20厘米高的黄豆苗。对此,泗洪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对于老百姓所反映的盖路种豆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调查研究,目前不便回应。(7月26日《新京报网》)

好好的黄豆不种在农田里,却非要连夜加班在新修的柏油路上盖土播种,而且县、镇两级领导亲临现场,指挥盖土、播种。如此劳神费力,这究竟是什么黄豆要享此“殊荣”?

在面对媒体时,群众疑为应付国土督查,官方则有三种貌合神离的回复。青阳镇说“这个情况不存在”,但又拿不出推翻照片所摄事实的证据;县级国土部门“据我了解应该没有吧,具体采访应该联系县委宣传部”,据你了解,你是怎么了解的、了解了哪些地方均没有提及,“应该、吧”不确定词语透露的也只是回避问题、推脱媒体的访问;宣传部工作人员“正在调查研究,目前不便回应”,也是招牌似万能回复。

耗资把路修好了,不通车反而连夜盖土种黄豆,这不是给自己打嘴巴吗?笔者想问,作为主政一方的相关部门,难道就可以将自己规划、设计,利用纳税人的钱财修来的道路,随意临时起变“恢复农耕”吗?多条柏油马路所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就可以如此恣意挥霍吗?既然要恢复农耕为何曾经要征地,要修路?

执政者做决策不是小孩儿玩过家家,是需要执政者遵守法律法规、集智慧与远见而做出的。否则恣意妄为的决策将是对自身最大的讽刺和奚落。

近日,江苏泗洪市民反映,今年上半年泗洪县内修好的多条柏油马路,即将正式通车,却在夜间被大卡车拉土覆盖,种上了黄豆,让他们十分不解。 (7月26日《新华网》)

一条被黄土覆盖的新修柏油路上,竖起了“地已种上黄豆”的标识牌,这个看似滑稽却并不高明的做法,却被不争气的桥栏杆和地下管道井揭了当地的丑。新修的柏油马路盖土种黄豆,这“皇帝新装”下到底隐藏着什么?为何要撒土种黄豆,让马路消失?其中的疑点多多,不容忽视。事实上,除了泗洪县拉土盖路,人民网6月12日还曾报道,宿迁市洋河新区也存在农田被征收修路后,再次被盖土的情况。为此,笔者心生四问,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一问,当初为何要征农田修马路?这些新修马路所属的土地原本是周边乡村的水稻田,后来土地被征收。占地修路事先有没有征得当地村民的同意?有没有办理正规的手续?是否按照建设占用耕地“占一补一”和“先补后占”的要求?根据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国土资源部不妨查一查这其中的细节,或许能发现有价值的线索。

二问,新修的马路为何建好不用,反而要盖土种豆?令人纳闷的是,当初征农田修路,结果修好了却不投入使用,那当初为什么要修这些路?如今路修好了,反而要撒上土种黄豆,实在是太蹊跷了。凌晨撒土盖路,而且县、镇领导亲自指挥,可见当地政府的重视程度。难道真是为了应付国土督察?如果真是这样,那涉及工作作风问题,可不是小事。在中央三令五申狠抓作风建设的形势下,竟然出现“铺路种豆”事件,上级部门应当对此事件彻查,决不能姑息迁就,否则还会出现类似欺上瞒下、有损公信力的荒唐事件。

三问,当地相关部门的回应,究竟在回避什么?面对媒体质疑,当地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对于老百姓所反映的盖路种豆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调查研究,目前不便回应。而该县国土局工作人员和青阳镇镇长的答复更是让人震惊:“据我了解应该没有吧”。难道当地政府果真对新修的马路撒土种黄豆一事不知情?

四问,国土资源部督察组为何没有发现“铺路种豆”事件?面对如此大面积马路撒土种黄豆,国土资源部督察组到底有没有实地督察或暗访?如果到了当地,那么怎么就看不出这其中的蛛丝马迹?面对这种欺骗式的干扰,即便躲过了遥感卫星的侦测,那为何能逃过实地督察的国土部官员的眼睛?像这样用铁锹就能挖出泥土,露出新修柏油马路的情况,国土部官员是视而不见,还是眼力不及当地百姓?

像泗洪县这样瞒天过海的“铺路种豆”事件,诸多疑问发人深思,希望上级相关部门能够对此事高度重视,彻查事件背后的真相,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推诿、不搪塞、不护短,尽快给公众一个客观公正的处理意见,这也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