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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天价鱼”事件

哈尔滨“天价鱼”事件,各种不堪的内幕纷纷曝光,颇有追赶青岛天价虾的势头。哈尔滨松北区成立了专项调查小组,初步的调查报告很快公之于众。但官方的调查结论出台后,公众继续从多个角度对这一事件进行质疑,当事消费者也指出菜单签字造假、鱼的斤两存在问题等。

 资  讯 

天价鱼事件中没有赢家

即时 | 2016-02-22 09:11

哈尔滨天价鱼事件已完成相关调查。调查确认:涉事饭店存在欺诈消费者,无证经营等问题;点菜单签字系服务员所签;游客被打情况属实;民警存在不文明执法行为。调查组做出吊销涉事饭店营业执照,对店主罚款50万等处罚决定,同时启动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问责程序。(2月21日新华社)

哈尔滨天价鱼喧嚣一阵后,终于尘埃落定。调查组确认“涉事饭店存在欺诈消费者”,以及对相关部门责任人进行问责,也让多数网友出了口气。

但最终的剧情反转有很难说是胜利的,因为在这个事件中,根本没有赢家,对于陈先生来说,被黑店宰了后,还要被相关部门质疑;对于当地一些网友来说,出于对家乡的热爱,一再为该事件“洗地”,最终却反证了自己的盲目;对当地政府来说,事件调查完了,部分责任人和工作人员被问责且不说,当地政府的公信力和声誉也备受伤害。总的说来,当地政府成为了该事件的最大输家。

一条鱼腥了一锅汤是令人遗憾的。以常识来说,我国旅游行业快速发展,但由于各种因素,旅游市场存在着很多问题,宰客事件、导游拿回扣等事件每个地方都存在。这本身是不足为训的,相关部门面对这类问题,应该按照普通案件正常处理就是。如此情况下,相关方面只要及时取证、全面的调查,审慎的评判,相信问题并不复杂,公正、透明之下,事件很快就会平息。一个简单的道理,如果这个调查结果能够早一些公布,结局何以到了如此的境地?

正如专业人士所言,如今的旅游餐饮市场,多数案件都是一个“欺诈”问题,一再发生的欺诈行为已经坏了很多地方的旅游招牌和地方形象。所谓吃一堑长一智,如何避免个体案件异化成了政府公信力危机,应该成为每个地方最大的警惕问题。然则,一些地方政府总是自作聪明,觉得比网友和其他地方高明,结果不过是又赴他人的后尘。

面对天价鱼事件,相关的政府部门应该意识到三点,一者是,公众无小事,认真面对公众的投诉,秉公执法才能会有最安全的“落地”;二者是,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任何地方政府都没有只手遮天的能力,任何官员也不该存在比群众聪明一等的想法;三者是,热点事件都关系到地方的形象,都考验着相关部门的公信力,没有对公众的敬畏,以及对常识的尊重,最终只会搬着石头砸自己的脚。

旅游市场急速发展,这样的事件仍然会发现,但愿相关部门都能够引以为戒,学会应对之法。另一方面,2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相关部门也该意识到,旅游市场粗放式发展的时机已经结束了,及时转变执法思路,规范旅游当地的旅游市场,才是避免此类问题的关键。

一条小鱼何以搅动整个舆论场?

即时 | 2016-02-22 08:53

昨日,哈尔滨松北区“天价鱼”事件专项调查组称已完成对相关问题的调查,认定为一起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恶劣事件,做出吊销涉事饭店营业执照,对店主罚款50万元等处罚决定,同时启动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问责程序。( 新京报讯 )

哈尔滨市松北区的“天价鱼”事件从2月12日开始,到2月21日调查组完成调查,期间几次反转、几次回应以及媒体的几次推陈出新,让人清晰地看到两条线的缠斗激烈而胶着:政府调查与媒体跟进,谁跑在了前面,谁又是被牵着走,明眼人自然一清二楚。然而,令人费解的是,屈屈一条鱼而已,哪来如此神通, 竟然在政府与媒体之间左右逢源,游刃有余,莫非真的跳过了龙门?

诚然,鱼,只不过是一个导火索,一个引线,一个媒介,不过经媒体的曝光后,这条鱼就非同一般,转瞬间拥有了神奇的力量,吸引了人们的关注的目光,人们在关注中寻求答案,在关注中探寻真相,在关注中观察着有关部门解决问题的态度和诚意。

随着真相的逐步水落石出,有人发出了政府调查输给了媒体的感叹,这实际上是对有关部门调查活动迟缓、滞后的强烈不满,更给人们的种种疑惑、猜疑提供了绝好的空间,反证了有关部门应对媒体能力的不足或偏差。

处理任何问题都离不开实事求是,任何偏离都无助于问题的解决,真相面前容不得任何苍白的辩解。为了追逐更高利润,近几年来有的旅游景区极个别不法商家不断出现所谓天价土鸡、天价虾等事件,热闹了网上舆论,吸引了网民的眼球,可是,每一次调查结果的公布,不管事实如何、处罚多重,对地方政府网上舆情应对而言都是一次考验,且不谈政府公信力的受损情况,单就旅游市场的监管来看,就暴露了诸多问题,给整改、完善、提升留下了太多空间。问题是,事件终结之后,当地的市场真的就变好了吗?有关部门有没有“回头看”?

旅游市场监管是有关部门的天职,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的提高应该是自身努力的方向,绝不能单纯依靠外界力量的介入、倒逼。一系列天价商品的出现,无疑是向我们的监管部门敲响了警钟。那些违规违法行为为什么非要等到媒体曝光之后才被发现? 那些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平时是如何履职的?责任首先是用来履行的,其次,才是用来追究的。这个道理,其实都懂,但是,知易行难这个魔咒,不知何时才能得到真正破解,我们的游客,什么时候才能放心地玩、吃、住,这个课题,再次现实地摆在有关部门面前,就看他们如何答题了。

宰客事件,政府为何总是被打脸

即时 | 2016-02-22 09:09

昨天,哈尔滨天价鳇鱼事件,以50万元的处罚,对店家开刀问“宰”。无独有偶,三亚亚龙湾10元厕所事件,涉事酒店被祭以5000元的处罚。都是磨刀霍霍向游客,都是政府职能部门第一时间站出来为当地不良商家“背书”,最后都是在处理中自己扇自己的耳光。这种由政府部门自绽自放的奇葩,让民众领教了权力生态防不胜防的公信贬值。

10元钱上趟厕所,别无分店,亚龙湾这儿,纯粹是逼人随地大小便的节奏。然而对于这件缺德又缺法的荒唐事,当地市长热线给出的回应竟然是“为了保障住房客人使用厕所,并且考虑到过年期间用水成本高”。最后,与哈尔滨天价鱼事件店家营业执照过期如出一辙的是,商家这个厕所,本身就是个违法建筑。

从哈尔滨松北区副区长丁伟接受央视采访时含糊其辞的回应来看,网友所谓“政府部门的打脸”、“舆论的胜利”,此种“安慰与自我安慰”的情绪,似乎也有点虚高。

在这个貌似反转的剧情、形似严肃的处理措词背后,松北区对于问题性质的严重性、对于政府职能部门在此中搅浑水的调查不实与处理不公,基本的认知并没有到位。这位副区长在采访中,除了对进货价1斤30元的鳇鱼卖到398元,承认“价格有点虚高”,对调查组第一次得出“没有违法”的初步结论,承认“工作中存在一些失误”,对于警察在现场执行公务时抽烟,承认应该“相应承担一部分责任”,其余关于鳇鱼重量、服务员冒名签字、谁先动手打人、导游回扣、发票真假等关键问题,又推到了事实不清的一笔糊涂账上。

既然还是一笔糊涂账,那么,对于店家50万元的罚款,就缺乏精准的法理依据。因此对于这张罚单究竟是轻了还是重了,还没到下结论的时候。

其实哈尔滨这起事件,应该得到处罚的,远不止店家一方。该事件由最初的网络吐槽,最终演变成这个春节全民围观的事件,应该说,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当地职能部门在处理过程中的乱作为给“作”出来的。它的第一次调查结论,反将污水泼给游客,当地权力机关、相关媒体,以公信力为担当,很默契地将围观者彻彻底底耍了一把。然而对于这个过程,哈尔滨政府部门含蓄地用了“责成相关部门立即介入指导”的措词,巧妙地将调查中完全可能存在的主观故意,推向了技术层面的缺失。所以,松北区副区长轻描淡写的“价格有点虚高”论,便不足为奇了。

店家违法,当然需要处罚。但这起事件,真正严重损害哈尔滨城市形象的主体责任者,恰恰应该是充满地方保护色彩、严重扭曲基本事实与法治准绳的政府机关与执法机构。如果哈尔滨政府部门至今还认不清这个问题的要害,这50万元的处罚,对于法治的公正公平、对于政府与权力的公信、对于挽回哈尔滨城市的形象,所起到的正面作用是非常有限的。

三亚厕所事件同样如此。5000元罚款同样不可能挽回政府公信力的人为损耗。两起事件,如果刀子只砍在商家头上,这个损失的形象,是无法真正挽得回的。哈尔滨和三亚,在事件的处理上,都不要对权力公信,自我感觉太好。

“天价鱼”真相大白丑闻应化为财富

即时 | 2016-02-22 07:51

21日,哈尔滨“天价鱼”事件专项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恶劣事件。依据调查结果,吊销涉事饭店营业执照,对店主罚款50万元,同时启动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问责程序。

回望这一事件,让人五味杂陈。当地连续多日调查,终于还原了事件真相和消费者清白,问责责任人的姿态也值得肯定。

我以为,“天价鱼”事件是丑闻,但也留下了几笔财富。地方主政者要明白,旅游时代,一次负面事件足以抵消千百次形象推广;良好的旅游口碑是从一只虾、一条鱼的诚信经营积累起来的,“店家失信+政府不作为”是“宰客”的温床……最后,出现丑闻不可怕,以事实和法律及时调查、客观回应即可,切不可裹挟情绪,以“地方脸面”来危机公关。

天价鱼游不进法规与道德的两条河流

即时 | 2016-02-18 09:49

既然是天价的商品,那就不可能同时游进法规与道德的两条河流。对此,只能面对,接受,或放弃。

哈尔滨天价鱼事件,曝光以来不断反转,至今难言尘埃落定。最新说法是此店的餐饮证照已过期,店方的结账单是服务员代签,导游带客有提成。一条天价鱼游来游去,就是露不出有无宰客的真相。每一起网络热点,最终能将当事方的里里外外翻个遍,好像一个人若有不好,围绕他的一切都是不好的,这个行业、这个城市都不好。

我并非为天价鱼辩护,只是觉得,围绕这事的牵扯虽多,关键疑点只有一条,即到底是14.4斤还是10.4斤,其他的再怎么扯,跟收费是否合理没有太大关系。

说起野鱼店,大家都懂,无论真假野生,那价格是要贵些。前几天我招待朋友,就是在一家鱼馆,客人很矜持地只点便宜的寻常鱼类,那100多元一斤的没要。正所谓酒烈不喝,人狠不逢,他横任他横,他贵任他贵,没有强卖就没有伤害,惹不起可躲得起。

无论《民法通则》还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公平都是最核心的原则之一,但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时,自愿、平等、诚信都好说,就是公平难以准确界定。因为在现实中,一些价格是随行就市,同一种商品,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不同供求关系下,价格大有差别,也有自主的空间与权利,公道与否难以一言概之。

去年,天津的段先生夫妇到长沙旅游,在一家餐厅吃饭时,一杯开水被收8元钱,心里不爽,抱怨称,走遍全国都没碰到这种事,网友笑他少见多怪呢。因为咖啡厅一杯水要20元的都有,论批发价,可以买1吨了。依此,30元批发价的鱼,卖到400元,这价格的公道还真不好去横向比较。有些价格也并非围着生产成本打转。至于什么样的鱼算野生,值不值这个价,完全是另一码事。

天价商品本不是新闻,前些年,一瓶洋酒动辄成千上万,一盆兰花几十万元计,公道不公道?俗话说,没有卖错的,只有买错的,再贵的东西,你不买,就是你的对。市场的水至清则无天价鱼,但那又是不可能的,难以用道德的标尺衡量每一个价格,也难以指望每一个价格都流淌着道德的血液。在商品定价存有弹性空间的现实中,天价鱼从来就不是孤例,这个市场上也从不乏价格与价值偏离过大的“天价”现象。我们的自寻烦恼,就是常从美好的愿望出发,以道德标准去衡量一个是否合法的事。很显然,既然是天价的商品,那就不可能同时游进法规与道德的两条河流。对此,只能接受或放弃。

每一次天价都引来围观,并非天价本身犯了天条,只因现实中有太多这样的无奈,看似不合理却又合规,似是而非,你再怎么觉得这钱付得冤,可只要标价在先,愿打愿挨,即算童叟无欺,有苦也难言,于是借他人遭遇浇自己块垒。哈尔滨天价鱼这回算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只有任人追问解剖了。可是,即便将天价鱼剥个体无完肤,也消除不了市场上那些暴利的腥味,那些游走在法律与道德边缘的灰色经营,不会就此消失。因为只要有利可图,就会有人冒天下之大不韪,为了钱,顾不上那么多。

天价鱼的焦点在于斤两上有没有玩人,如果10.4斤故意搞成14.4斤,仅此,即是欺诈、宰客。一些事情,如果脱离是非的本原,就永远纠缠不清。那么,真相还是请围绕斤两的核心问题来展开吧,因为扯太多的东西,水搅浑了就洗不出天价鱼的真相。

别让“鱼虾”成为破坏地方形象的罪魁祸首

即时 | 2016-02-19 10:50

这几天,闹得沸沸扬扬的哈尔滨“天价鱼”事件剧情不断反转,不仅让饭店老板和网络曝光者“陈岩”处于舆论旋涡,而且对哈尔滨的对外形象也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伤。2月17日,涉事饭店被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停业,并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行政处罚。(新华社2月17日电)

虽然调查组公布的饭店停业原因是“存在不以真实名称提供服务、餐饮许可证过期”等问题,似乎不涉及“天价鱼”的具体问题,但与调查组第一次公布的“该店明码标价不违规”结论相比,第二次的结论态度更真诚,更让人信服,更有利于平息舆论态势。

旅游城市,特别是知名旅游景区餐饮昂贵是公开的秘密,也是旅游餐饮行业的“潜规则”,虽然近年来旅游部门加大了旅游市场秩序的整治,但一些地方还是相继曝出了旅游餐饮宰客的恶性事件。去年国庆期间曝出的“38元青岛大虾”和今年春节曝出的哈尔滨“天价鱼”事件,揭开了一些地方旅游餐饮行业管理混乱的遮羞布。“青岛大虾”事件发生后,曾有一个旅游资深人士撰文说餐饮行业的主管部门是商务部门,但事件发生后公众却把板子打在旅游部门身上,虽然感觉比较冤屈,但也百口难辨,旅游市场秩序的整顿,的确也是旅游部门的重要职责。早在2012年,商务部就出台了《餐饮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14年又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了《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第4号令),规定“餐饮企业不得销售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食品,如违反相关规定,由商务主管部门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令人遗憾的是,不论是“青岛大虾”事件还是哈尔滨“天价鱼”事件,最应该出面回应公众的地方商务部门都没有踪影。

“铁路警察,各管一段”是目前地方政府部门行使管理职能的惯用做法,由于多方面原因,一些地方的政府职能部门总会出现推诿扯皮、互不买帐、各自为阵的情况,造成一些管理真空和对接瑕疵,长此下去,就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就旅游餐饮而言,商务部门、旅游部门、工商部门、物价部门、食药监部门都有管理职责,如果哪一个部门的工作人员不作为,就会出现管理漏洞,最终受伤害的是消费者,事情炒大了,影响的是整个地方的形象。

鱼和虾是沿海沿江沿湖城市的特产,到这些城市旅游的人都非常希望品尝一下这些异乡佳肴,但由于鱼和虾是活物,且品种繁多,非专业人士很难分清优劣与真假,商家很容易欺诈消费者。在面对消费欺诈时,绝大多数消费者选择了隐忍和不了了之,只有极少数人能够依法维权。在人人都能利用手机录音录像的今天,消费维权已变得非常便捷,特别是这类消费欺诈,很容易引发公众共鸣,给地方形象带来损伤。正如青岛“天价虾”事件发生后,一些网友纷纷将“好客山东欢迎你”改为了“宰客山东欢迎你”,在一些手机客户端,网友要求“取消青岛全国文明城市称号”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一只虾让山东花数亿元打造的对外形象毁于一旦”。

当然,现在是市场经济,餐饮价格已全面放开,一些景区由于山高路远,人力成本和运输成本较高,适当提升一些价格也合情合理,但如果抱着“狠狠宰一盘”的心态,不切实际的乱宰客、乱欺诈,就侵害了游客的合法权益,应该受到严肃处理。

青岛的“虾”和哈尔滨的“鱼”没有错,之所以让它们成为了破坏城市形象的罪魁祸首,是因为涉事餐馆缺乏诚信经营的理念,相关职能部门管理不到位。减少和杜绝此类事件,除了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各种管理制度,公开透明的公布当地旅游餐饮“指导价”外,还要通过多种渠道教育引导旅游餐饮企业诚信经营、合法经营,在网上网下树立良好的口碑,从而吸引更多地外地游客光临品尝。

天价鱼事件:谁在浑水摸鱼

即时 | 2016-02-19 15:12

刚刚过去的这个春节,一条因鱼而生的宰客新闻甫一入网就引起了广泛关注,最终成为一个公众注目的事件。该事件的经过大体如此:一位自称来自江苏的网友发微博说,春节去哈尔滨过年,被导游带去一家饭店吃饭。两桌吃了1万多元钱,贵得离谱不说,店家还乱写鱼的斤两,鳇鱼398元一斤,明明吃了10斤多,买单时却成了14斤多,与店家理论,店家打人,打了110也不管用,最后被迫结账。该微博引起网友围观,之后,有关部门迅疾成立了调查组,并公布调查报告。不过,事情却一波三折,最后不止店家挨骂遭查处,连有关部门也挨了网友的板砖。

为什么这起事件的舆论震级这么大?究其原因,大致有二:一是“天价鱼”这个词极具冲击力,类似的宰客信息可能引发了公众的共鸣。因为这些年的宰客事件确实不少,越是在节日时间点,磨刀宰客越是疯狂;二是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后,发布的第一份“调查报告”失真。当地官方调查不但未能澄清真相,反而让公众疑窦丛生。于是,在关注宰客行为之外,人们更关注当地官方的调查是否存在猫腻。

从目前来看,以上两个原因亦是反思线索。对于店家而言,自砸招牌当然容易,但要再竖招牌可就难了。而今是互联网时代,丑事传千里,黑的白不了。在大众点评等网站,该店家的口碑之差早就十分不堪。如今涉事饭店被责令停业整顿,这是意料之中的事。可这家饭店对该地旅游品牌却可能造成内伤,在放大的“地域黑”思维影响下,当地旅游业形象恐怕并不能随着涉事饭店的停业而痊愈。

而对于有关部门而言,他们也上了深刻的一课。首先,当地官方前脚发布信息说,根据现场录像,双方没有肢体冲突和不文明行为,执法录像未见民警吸烟,可游客后脚就以手机录制的视频回应。透过手机视频,网友清晰可见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并且民警也吸烟了。这个反转点估计会让不少人头皮发麻。

其次,在未与爆料者取得联系的情况下,当地官方就以调查报告示众称,店方明码标价未违规,这易让公众产生官方为商家背书的误读。在这点上,有网友就质疑说:“这是调查不专业,还是有人浑水摸鱼,故意隐瞒?”再就是,在媒体质疑饭店资质后,官方才说重新调查。这样的调查带着倒逼的影子。如果官方的调查回应信息呈现“挤牙膏”的形态,滞后于媒体信息,甚至前后的调查事实存有出入,那便消解了调查的严肃性和有关部门的公信力。

事实上,综观整个事件,当地官方快速回应,原本是值得肯定的,不过,事情最终却弄砸了。从这个角度看,如何正确发布调查信息,既考验有关部门的调查态度和调查能力,也考验其媒介素养。因此,调查什么、怎么调查、如何发布,都是值得反思的细节。否则,就可能会陷入塔西陀陷阱,会挨网友板砖。

当然,这是调查信息发布层面上的反思。若从根上看,对事件的反思视角还需前置。最后,涉事饭店被证实不具备营业资质,这个信息着实令人咋舌。可既然存在问题,为何它能一直正常经营?套用著名媒体人张泉灵的一句话:政府公关就像在穿超薄紧身衣,身材不好想靠它混过去是没门的。出了事儿,只想靠公关来撑着,更像超薄紧身衣湿了水,连烂疮都隐约可见。这时候群众赶来揭烂疮,看到你还拿件破衣服遮遮掩掩,更会怒不可遏。这启示,对公众事件的信息发布要讲传播规律,对旅游行业的常态监管更要讲质量。

日前,国家旅游局发布数据,今年春节假期全国接待游客3.02亿人次,同比增长15.6%。这说明,我国旅游业仍处于上升黄金期,存在巨大的发展潜能。可与此同时,也有游客不仅没享受到旅游带来的乐趣,反而受了不少气。监管不严,当然有商家会浑水摸鱼。这种病象亟须把脉诊治。而哈尔滨天价鱼事件的发生,无疑是一记警钟,也是“对表”发起整饬旅游市场的一个契机。(文 峰)

那条“天价鱼”会是最后一条吗

即时 | 2016-02-18 10:25

近些天,那条“天价鱼”持续牵动着舆论的神经。先是来自江苏的顾客称“吃了3种鱼,竟然1万多”,其中一种“鳇鱼”每斤高达398元,并称店家故意增加斤两,发生争执后还动手打人;饭店接着解释,称明码标价,顾客签字认可了鱼的斤两与价格,争执也是顾客动手在前,最后还打了七折;哈尔滨松北区随后公布了一个只调查了饭店一方的“调查结果”,并称炒高价格“管不了”;没想到顾客又出面接受采访,称价格单上的签字是饭店服务员签的。

事情的发展一波三折,批评了一方转身就有被“打脸”的风险。在顾客缺席的情形下,官方仓促公布的“初步调查结果”基本上完全采信了饭店的说法。一方完全失语的“调查结果”,自然难以让公众信服。而通报中一句“双方对民警过年期间快速出警帮助化解纠纷表示感谢”,也是突兀得很。

现在,剧情反转又出现了。17日晚,松北区“天价鱼”事件专项调查组公布阶段性调查情况,称经深入调查,针对目前已核实的涉事饭店存在不以真实名称提供服务、餐饮许可证过期等问题,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并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行政处罚。这一阶段性调查称:“暴露出来我们对餐饮等行业监管还存在缺失,管理上还不到位。”

或许“天价鱼”的真相还有待厘清,但一些事实已逐渐明晰:这家饭店的顾客基本都是当地导游和出租车司机拉过去的;事情发生后,有导游称,带顾客去该店消费有60%的提成;该饭店标的价码明显高出同类饭店,还谎称是野生,涉嫌欺诈;网上对该店点评好评极少,并纷纷表示价格畸高。

“天价鱼”绝不仅是一条鱼、一家店的事。这条鱼生长的环境,是粗糙、原始、恶劣的旅游生态。联想到大年初三外地游客在北京被黑导游喝骂等现象,至少可以看出,在不少人的心目中,旅游产业基本还停留在地导、司机的一锤子买卖上。羊毛出在羊身上,鱼刺终究要卡在消费者的喉咙里,在粗糙的经营模式下,出现“天价鱼”这样的纠纷,难道不是“理所当然”?

在初步调查报告里,当地有关部门表示,鳇鱼价格随市场波动而起伏——“管不了”,颇有些“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味。但是,真的没有能管的地方吗?这种灰色的利益链条,该不该管?粗放的旅游、餐饮生态,该不该管?如果监管部门总是“管不了”,那会有市场力量来“管”:游客用脚投票,纷纷远离。这并非危言耸听,试想一下,当你我被导游带去一家饭店,还敢放心地吃一条鳇鱼吗?

我们希望“天价鱼”事件能有一个公正、客观、全面的调查结果。但思考、行动却不能止于此,倘若任由旅游、餐饮行业的乱象存在下去,这条“天价鱼”恐怕不会是最后一条,这个“天价”恐怕也不会是最高价。

基层治理不能老靠“全国会诊”

即时 | 2016-02-18 09:56

哈尔滨天价鱼事件近日闹得沸沸扬扬,人们相当不解的是,这样一个基层执法与监管问题,本来可以“马上就办”,现在却要偌大一个中国举全国之力去调查、分析和判断,给当地有关部门“下指导棋”。一件地方小事,居然转化成了“国家大事”。

这样的议程设置,显然是很不值得、非常不合理的。在今日中国这样的发展阶段,我们有多少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重大议程需要提上议事日程,以收集思广益之效,以求社会共识?可全国投入大量时间、精力和其他各种公共资源,却只是在寻求一家人到哈尔滨吃鱼的真相,事情还远没有完。

而且此类事件在国内很普遍,在公众印象中,去年“十一”黄金周有青岛“天价虾”宰客事件,海南三亚天价海鲜宰客更是“常年供应”。事件曝光,当地有关部门先是遮遮掩掩,随着媒体和舆论跟进,事件彻底“反转”了。一些地方似乎也没有从中得到经验教训,同样的事件总在重演。

中国是一个超大规模社会,每天发生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再正常不过了,但以现在这种方式解决问题,效率太低。遇到疑难或者险重疾病,医院有关科室会邀请各地权威专家一起会诊,而感冒之类小毛病就用不着。但在社会治理领域,小到饮食店宰客、城管打人这样的小事,也需要全国媒体、网民、专家与舆论的高强度投入,进行“全国会诊”,方可迎来转机。

若非被“全国会诊”,一些政府基层执法、监管部门就懒得正常履职,让人民群众基本满意。事情要么被不了了之,要么权益受损方必须委曲求全,结果就是各种平庸之恶横行。街头商贩被打,却无处申冤;妇女遭受性侵,网上却说“立案难”。如果一些基本权利得不到公权力末端保障,人们就会普遍存在一种无助感。

“全国会诊”才能迎来转机,说明我国基层执法与监管存在对“全国会诊”的路径依赖,我们必须消除这种路径依赖。中国13亿之众,存在对公共产品与服务的巨量需求,满足这种需求必须具有可达性、及时性。有人从黑龙江打电话威胁天价鱼事件举报者,警方理应展开调查;天价鱼事件的是非曲直没那么复杂,完全可以快刀斩乱麻。地方性日常性权利诉求必须在基层解决,而且越快越好。

为此,需要提高基层公务人员的专业素养,但对公务员进行精细化管理、强化问责是关键。中国社会不能忽视公务员的专业属性,否则“误人权利”就难免。现在中央加强对高级干部的问责,其实问责应当层层进行下去,使他们对人民、对自己负责,丢掉“全国会诊”拐杖。人民获得政府专业服务,才会心中有国家、有政府。

天价鱼事件,究竟谁在撒谎?

即时 | 2016-02-18 07:59

2月16日,记者拨通了天价鱼事件的常州游客陈先生手机。陈先生说,事发后不断接到各种电话,“没办法,只能把手机关掉,把微博也删掉。”当初微博上发的内容完全属实,至于店方出示的签了“陈”字的菜单,“肯定不是我签的字,可以做笔迹鉴定!”对于哈尔滨方面公布的调查结果,陈先生表示不做任何评论。(2月16日现代快报)

明码标价,童叟无欺。这话是很有腔调的,但如果以无赖假设来看,一旦信任链条断裂,而吃鱼又是个挺复杂的事,现场称量、现场宰杀,但到了后厨、到了菜单上,如何确保斤两与总价不会变卦?黑店之“黑”,门道恰在于这里。

据说眼下天价鱼事件又有了第二季:2月15日,有游客向媒体爆料,就在同一家店,同一时间,浙江的王女士一行19人,消费了近16000元,其中最贵的鳇鱼鱼头售价达498元一斤。眼下,青岛大虾事件的“阴影面积”还没有求完,天价鱼又在2016年的春节风起云涌,旅游旺季的价格问题,确实让人倍感纠结。

客观地说,抽象地在价格上做文章,算不上理性。在经济学逻辑上,价格构成是个非常复杂的事情。其实,真正的问题在于三个层面:一则,这饭店的鱼价,公平正义吗?有好事者调查发现,在有“鲟鳇鱼之乡”的黑龙江抚远县的水产市场上,10斤以下鳇鱼的零售价是25元/斤,10斤以上的卖30元/斤。二则,卖鱼的过程,有无黑化的嫌疑?按照最初爆料微博的说法,消费者与店方理论,结果店方冲出一大帮人“打我们”。三者,当地警方的执法,果真毫无瑕疵吗?消费者提供的视频中,疑似出警人员确有抽烟的行为存在。至于相关的“狠话”,有视频,就不愁无真相。

遗憾的是,根据官方调查,这简直就是足以感动中国的一场误会:说投诉人陈先生与饭店负责人拥抱和解,还对出警的民警表示春节的祝福。这画风逆转,实在比贺岁片里的白骨夫人还要厉害。姑且先不说谁对谁错,事已至此,肯定有人撒谎了。只是,在恐吓电话事实存在的前提下,陈先生囿于安全考量,对地方调查沉潜不语,也是情有可原;倒是地方部门,在单方说明的调查结果里,为什么不能附加上店方的视频监控、警方的出警视频?最简单的“真相追溯法”,就是地方部门甚至无须南下取证,只须网络请求消费者提供现场手机视频——这铁证,比洋洋洒洒的万言书更有公信。

旅游热点地区,往往也是敏感地区。如果天价鱼事件果真非游客杜撰,那么,不要国家旅游局的黑名单,也不必手机APP上的差评,消费者直接就可以把卖天价鱼的地方集体拉黑了。

目前,既然官方初步调查结果疑似多处被证伪,那么,不妨沿着这份结论看看究竟谁在“秀演技”。童话里,说谎是要长出长鼻子的。如果游客无中生有,道德诘责足够让其背负相应的心理包袱;又如果地方部门文过饰非,掩饰谎言的代价恐怕就要“滚雪球”下去了。官方若借公信说谎,罚单就不只是长长鼻子而已。

不要误伤,只要真相。在天价鱼事件上,厘断是非、辨清利害,各种峰回路转之后,恐怕还要几个无欺事实的来回。

万元鱼宴与“新”新闻体

即时 | 2016-02-17 10:35

这几日,哈尔滨万元鱼宴新闻狠狠地刷了一把存在感。

与去年的青岛大虾事件有所不同,在经过媒体几番报道之后,这起事件的真相依然扑朔迷离。按理说,事件的前因后果并不难考究清楚,寻找事件的相关人——主要是商家和消费者——查证相关证据,辨明其真伪,谁是谁非就能浮出水面。可是,在万元鱼宴事件中,新闻被以连续剧的方式推出。最初是自称被宰的消费者在微博爆料,之后,以“万元鱼宴宰客”为主题的新闻便铺天盖地流传开来,报道产生的巨大影响直接推动了官方调查的出炉。可惜,官方调查看来也只是一面之词。在网友的千呼万唤下,消费者终于在微博上以书面形式再度亮相,不过,真相依然云遮雾绕。相信读者阅读上面的说明会感觉疲累,新闻本该以报道事实作为核心工作,可是相关新闻却满足于截取、粘贴片面证词,缺乏实质性的调查内容,长期阅读没有实在话的新闻,当然会失去耐性,审美疲劳。

事件真相总有水落石出的一天,可新闻的品格若从此败坏,再试图逆转恐将不易。万元鱼宴事件并不是这种新体例新闻首次出现,事实上,越来越司空见惯。这种“新”新闻体,往往由一系列彼此独立的报道组成,却又与传统的组合报道有本质区别,它不注重挖掘证据、逼近事实,只是在配合事件的“剧情发展”,意图引发社会的持续关注。“新”新闻体“娱乐至上”,在具体报道中,论断往往是武断的,证据往往是片面的。所以,系列报道并不要求在逻辑上首尾相续,只需要充满戏剧性的矛盾和反转:第二天的报道必须对第一天的提出更正,同时,它又急不可耐地等着被第三天的新闻“打脸”。从肯定走向否定,再从否定出发,最后到达的不是否定之否定,而依然是哗众取宠的否定。

以娱乐取代事实、以持续关注绑架新闻,与新闻价值完全背道而驰的工作方式,最终却渗透到我们的新闻报道中,这与互联网技术迅速普及的时代背景有关。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特别是智能手机的普及,使得每个人俨然都可能成为新闻工作者,但每个人都可以登堂入室必然带来新闻价值的普遍贬值。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确实拓宽了新闻的来源,也大大丰富了新闻的表现力和传播效率。但全民新闻的理想,由于缺乏专业的评判和审慎,最终只能不断掏空新闻本身。盲目地信奉“存在即合理”的教条是犬儒主义的表现,全民新闻现已导致新闻被操作、被耍弄、被侮辱的现象愈演愈烈。光是2015年就有多少条剧情不断反转的新闻?这些新闻最后绝大部分都被查明是出之于刻意营销。春节期间,大家想必都被“上海姑娘因年夜饭逃离农村”的新闻刷屏,很不幸,这几天又有媒体表示,这条新闻可能同样出于恶意营销,回头数一数,从除夕夜到今天,就是这条新闻已“持续发酵”的周期,可真相依然迷离不清。

对于事实不加确证,以剪刀加浆糊的方式拼贴边角料来充当新闻,无论这是否已渐成事实,作为事实守夜人的新闻工作者,其失职都是不可辩解的事实。互联网时代,职业新闻人的职责并未减轻,而是更加沉重。真实是新闻的生命线,新闻若失去真实而只剩下“互掐”留下的一地鸡毛,只能走向死亡。互联网时代,新闻工作者不应自轻自贱,而需以更强烈的工作热情捍卫新闻事实和新闻发言权。

翻转的天价鱼事件教训了多少发声人?

即时 | 2016-02-17 09:28

据常州电视台官方微信号“壹传播”2月16日报道,哈尔滨 “天价鱼”事件持续发酵,刷爆了各大社交平台。原本只是因为一个缺斤短两的事儿,却因为各种原因被无限放大。当媒体在热炒这起事件的时候,作为发帖人陈先生却选择了关机,并删除了相关的微博。(2月16日 常州电视台公众号)

天价鱼事件经过几番“论战”,从对涉事餐馆的语言攻击,再到对陈先生的人身攻击和围堵,这一系列翻转,作为当事人,陈先生遭遇着过山车式的待遇,而在舆论纷扰中,陈先生,以及几乎同时遭遇相似遭遇的王小姐,以及其他在外出旅游时所遭遇的“天价X”,似乎都没有得到解决。舆论翻转几何,对于事件的解决,又有多少助益,还真的需要多思量。

本来是一起普通的就餐商业纠纷,先是双方因纠纷引发较大冲突,在警方的调解下,也有了一个双方都可接受的结果。然而,当陈先生发出微博,哈尔滨方面做出调查说“商家提供明码标价,不存在欺诈”,进而进入了剪不断理还乱的舆论漩涡中。不过,每一次的翻转,陈先生或者说,更为普通的消费者,都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

起码来说,有人认为,明码标价与欺诈是两个概念。客观上,也确实存在着这样一个事实差距。因此,哈尔滨当地匆匆调查之后就给出了一个对自己一方有利的官方背书,显然在后续的舆论大战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陈先生后来又索性删除了相关微博,让公众进而产生了误解,这也加剧了公众开始倒向商家一方,由于舆论战开始翻转。公众就在这样不对称的舆论轰炸中,发出着很廉价的声讨,甚至有的真的让人有些瞧不起。

是的,当有了纠纷,当只听一方所言,或者说,当事实真相尚不清楚的情况下,虽然矛盾纠纷很具有舆论热点性,公众的这种话语参与热情真的有必要把握把握方向,还要刹刹车,不做“人来风”式的舆论漩涡的推手。

这种要求的提出,其实对公众来说,无疑是有些苛刻。但公众确实应该对于一些热点事件保持一种冷静的心态,和理性的认知体系,既不信谣言,也不造“事实不清”的评论之势。这一点,对于任何事件的解决,都将是有益的。

除了公众的理性有序参与外,更重要的是,官方的发声,也要及时,更要客观,不能偏袒,也不偏信,关键还是要做到公正无私。官方的调查,不能为了一己利益,而为本地商家不法行为背书,也不能因为息事宁人而“错惩”商家,还是要拿证件,拿法条说话。

近些年来,不管是海南旅游天价宰客事件,还是青岛天价大虾事件,以及这次的天价鳇鱼事件等,都裹胁着冲突双方,裹胁着公众,裹胁着地域性的偏见在里头。一旦不理性的火苗点燃,就缺少了主动灭火的灭火剂和意愿。希望天价鱼事件,再次唤醒人们消费维权的意识,提升公众维权的水平。还要提升管理部门行政权力的合法运用,最重要的是,涉事双方,公众,以及管理部门,都能理性发声,不当“疯子的吼叫”,否则,受伤的,真的不止是涉事双方,还有社会间的彼此信任,舆论生态的建构和商业市场的生态。

“天价鱼”事件调查不能烂尾

即时 | 2016-02-17 09:03

 

针对哈尔滨“天价鱼”事件,松北区的专项调查组15日发布通告。但官方的调查结论出台后,公众继续从多个角度对这一事件进行质疑,当事消费者也指出菜单签字造假、鱼的斤两存在问题等。很明显,这一调查结果并未打消公众的疑虑,“天价鱼”事件尚有诸多疑窦待解。

通告称“因通过消费者所留多种联系方式均未联系到消费者”。但既然是民事纠纷,就应当有当事双方的声音,监管方或者协调者才能做出中立客观的判断。这则通告在消费者一方“缺席”的情况下仓促出台,未免失之于草率,自然难以让公众信服。

旅游消费多为异地消费。产生消费纠纷后,出门在外的旅游者,出于维权成本等多种考虑,往往被迫选择忍耐。纠纷的暴露也必然存在滞后性,这从客观上给事后调查带来一定困难。但目前,对“天价鱼”事件调查的意义已经不局限在事件本身引发的争论,而是关系到当地旅游环境的形象和公信力。

针对公众提出的,酒店所售鳇鱼是否野生、定价是否合理、导游和出租车司机引导消费是否存在利益输送链条、酒店网上美誉度为何极低等疑问,当地有关部门应当继续深挖,给当事人和公众一个说法。

纵观“天价鱼”事件的发展脉络,反映出公众高度期待一个健康、有序的旅游市场。塑造良好的旅游环境是个系统工程,考验着一地的综合管理水平。监管部门应撇开门户之见,进行细致调查,深挖疑点,以令人信服的调查结论扭转被动局面。这不仅是对旅游市场监管水平的考验,更是营造良好城市形象的题中之义。

新华社北京2月16日电

“天价鱼”事件,政府不能当甩手掌柜

即时 | 2016-02-17 08:58

哈尔滨“天价鱼”事件,在各方的关注下,各种不堪的内幕纷纷曝光,颇有追赶青岛天价虾的势头。哈尔滨松北区成立了专项调查小组,对涉事方进行专项调查。初步的调查报告很快公之于众。

但这份调查报告因为缺了消费者一方的证言,通篇都是店家的说辞。店家的说辞是证据之一,但不是铁证,官方未经证实就转发,难免给公众造成一种要为店家张目的感觉。店家的说法我们当然要听,但更重要的是听消费者怎么说,在没有采集到消费者说法前就匆忙下结论,这不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官方的结论归纳起来有两个要点:鳇鱼是自主定价商品,并且明码标价,政府管不着;订单经过双方确认,属于买卖自由,政府爱莫能助。

当地对市场的把握很见功力,自主定价、明码标价无疑都是市场经济的要义,但却忽视了另外一点:自主定价不是当甩手掌柜,放任自流也绝不是市场经济,还得讲规则还得讲公平。定价权是自由了,但公平能不能站住脚呢?订单哪怕确实经过双方确认,但规则上真的透明吗?也得公开透明。有哈尔滨市民反映,鲟鳇鱼在当地街上就卖58元一斤,赚钱无可厚非,但如果将58元的东西标成398元卖,这就有违公平也不讲规则。记者调查得知,哈尔滨同类餐厅鳇鱼也就百余元一斤,凭什么这家卖得要比别人贵上好几倍,如此暴利,不是宰客又是什么?

消费者认为店家以次充好,用养殖鱼当野生的卖,鱼怎么卖政府管不着,但卖假欺诈的事,政府没有理由不管。何况野生的鱼是可以随便卖的吗?有没有构成猎杀野生保护动物的犯罪?有没有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取得相应资质?人家河南猎杀十几只鸟判了十年的重刑,哈尔滨警方咋就这么淡定?

一些景区里的餐饮行业或多或少都有垄断的色彩,就那么几家,要应对那么多游客,游客的选择权议价权很多时候其实是虚置的,客观上比较容易形成价格联盟或者自说自话,如果监管不到位就容易发生宰客事件。

自主定价不是万金油,哪都能用;市场不是想怎么卖就怎么卖,市场也不是忽悠一时算一时;市场更不是店家消费者刀光剑影,政府、监管闲得在一边旁观。它是各种参与主体的权利和责任的综合,无视任何一方的权利和责任,都可能导致市场机制失灵扭曲,就可能沦为伪市场,真垄断。

何况,投诉这家酒店不止常州这一家人,浙江的一位王女士一行19人,也在这家店几乎是在同一时间消费了近16000元,其中最贵的鳇鱼鱼头售价达498元一斤。还有游客普遍反映这家酒店涉嫌与出租车、导游勾结,出租车往那带自然不是白带的,要拿回扣,那么这钱又是由谁出的,这合适吗、合规吗?这可不是什么市场经济,而是利益的苟合,是在阻碍市场竞争。

东北曾经是国有经济的重地,饱受单一经济结构之苦,市场的力量原本就不足,政府更应该承担起市场建设者的责任,而不是当个甩手掌柜,得过且过。

吃鱼纠纷背后的旅游业纠结

即时 | 2016-02-17 08:51

【人们对旅游目的地的服务业素质、执法水平乃至当地人的文明程度,释放出了强烈需求】

社会新闻上升为舆论热点,最大的意义往往不在于判断当事者的对与错,而在于触碰到了社会“绷得最紧的那根弦”。“哈尔滨万元铁锅鱼”之所以在短短几天内迅速发酵,就是因为直接撞上了人们的旅游体验。

对于消费者在网帖中提到的价格问题、执法态度、消费金额等疑问,当地都给出了回应,认为“明码标价”并不违规,同时公众也确认了“鳇鱼售价不在指导范畴”等认知,了解到实收餐费“打了七折”等事实。而对于是否“缺斤少两”、到底“谁先动手”等问题,还在继续核实中。好在调查组终于在15日下午联系上了消费者,事件的全部细节有望水落石出。应该说,当地政府部门的介入和调查比较迅速,但舆论对立的局面却还在持续。究其原因,正是因为大家现在谈论的已经不仅仅是吃鱼纠纷,而是对于旅游产业的纠结。

根据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最新数据,今年春节公民出境游人数(不含港澳地区)达到519万人次,同比增长约10%。无论是东京的银座,还是首尔的乐天,到处可见国人“如逛超市”般提着大包小包的身影。从去年开始,中国人已经荣登全球出境旅游消费第一位。有位游客在接受采访时说得很实在,“春节期间国内旅游和一些出境游的成本差不多,而且国外的服务、配套还好些。”游客用脚投票,不仅反映了中国旅游产业内外竞争激烈的现状,也生动阐释了旅游需求与旅游供给之间的矛盾。

中国坐拥世界上最丰富的旅游资源和最庞大的旅游消费群体,这也让不少地方政府以为发展旅游难度并不大。当年仅仅因为一部《丝绸之路》纪录片,就让大批外国游客蜂拥而至,即使当地服务配套并不完善,也足以带火丝绸之路游二三十年。依傍名胜古迹、名山大川经营吃住行的店家甚至直言不讳:中国人这么多,就算只做一锤子买卖也足够吃一辈子。这样的产业状况和业态心理,一旦碰到游客们不满足于“上车睡觉、停车撒尿、下车拍照”,开始追求“到日本做健康检查,到马尔代夫拍婚纱照,到大堡礁考潜水执照”,马上显露出尴尬和不适。

旅游者对旅游产业的期待,早已超出了我们既有的一些供给认知。旅游体验,不仅包括吃行住玩,旅游产业,更需来一次转型升级。从近年来屡屡出现的旅游纠纷可以看出,游客对旅游目的地的服务业层次、执法水平乃至当地人的文明程度,都释放出了强烈需求。与其说游客是在吐槽某地区的旅游环境,不如说是在追问整体发展水平和全面管理能力;与其说舆论是在谴责旅游产业“硬实力”不足,不如说是在期待与旅游体验有关的“软实力”进步。

现在越来越多的地方,对发展旅游业寄予厚望,期待这个产业能成为地方经济的新增长点。实际上,开发旅游与搞工业园、做房地产不同,尤其需要有手段平抑被旅游拉高的物价,需要有思路提升本地文明习惯。只有那些能够接受“最挑剔意见”的景区,只有那些真正领悟“功夫在诗外”的地方,才能修炼好管理和布局的“内功”,做到宾客盈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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