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湖南隆回县学生罗彩霞高考后,没有被任何高校录取,而冒名顶替她的同学王佳俊却被贵州师范大学录取。据悉,王佳俊的父亲是隆回县公安局政委 。(《中国青年报》5月5日)

在农村特别是偏僻农村,学生被人冒名顶替上大学并不罕见。比如,有的地方信息闭塞,学校与老师截留他人入学通知书渔利;有的学生因为家贫或者因为对考取的学校不满意放弃上大学,等等。但是随着身份证的普及,科技、通讯手段的进步,冒名上大学的难度越来越大。然而看了罗彩霞被人冒名上大学的遭遇,让人莫名惊诧。

在现代信息社会里,仍然有人胆敢截留他人通知书,冒名上大学五年之久,而且顺利毕业、工作,当事人却一直蒙在鼓里,让人有点恍若隔世之感。高校招生录取事关考生前途命运,本应执行十分严格的制度。然而,罗彩霞没填报贵州师大为何被该校录取?罗彩霞的录取通知书为何被截留?王佳俊如何冒用罗彩霞的身份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贵州师大又是如何审查王佳俊入学资格的?冒名顶替事件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一连串的疑问让人觉得这起冒名上大学案绝不简单。

按理说,王佳俊要完成冒名顶替上大学的过程,要经过学校、教育局、公安局及省县招考部门、录取学校等多道程序层层把关。然而,令人费解的是,在手眼通天的权力面前,多道监管关口都成了一推就开的虚掩之门,并没有阻止冒名顶替者上大学的脚步。毋庸讳言,在冒名顶替的背后,不是王佳俊一家人在战斗。

事实上,只要王佳俊的父母不能摆平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王佳俊根本完不成冒名读大学的过程。因此我们在感叹王佳俊父母权力张狂、手眼通天的同时,更担忧我们的一系列制度设计都形同虚设,权力在集体沦陷。面对罗彩霞的质疑,王佳俊的父亲居然承诺三五天就可以把她的教师资格证办好,并帮助罗彩霞进事业单位,权力自负可以窥见一斑。

《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和假冒。”王佳俊冒名上大学侵犯了罗彩霞的姓名权,而且其假冒罗彩霞的姓名的目的在于顶替其上大学,还侵犯了罗彩霞的受教育权。不仅王佳俊本人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其直接策划冒名顶替运作的父母也应该受到查处。此外,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涉嫌多重侵权,且涉及多个部门单位,有关部门应该尽快介入调查,查清事实真相,挖出冒名上大学背后更多、更大的毕姥爷。

跳开这个事件,我们还有必要追问:还有多少罗彩霞的姓名权、受教育权被人侵犯,而一直蒙在鼓里?笔者认为,要扎紧招考制度篱笆墙,一次两次个案曝光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更为重要的是,有关部门要创新制度设计,严格落实问责制度,痛下决心砸破招考暗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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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偶然的机会让罗彩霞知道了5年前的真相:2004年高考后,她没有被任何高校录取,而冒名顶替她的同学王佳俊却被贵州师大录取。罗彩霞被迫复读一年后考取天津师大。

2008年王佳俊毕业,而今年毕业的罗彩霞却面临因名字和身份证号被盗用而被取消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毕业证、学位证作废等问题。罗彩霞是湖南邵东县的农家子弟,而王佳俊的父亲王峥嵘是隔壁县县公安局政委,他已承认王佳俊冒名顶替一事。(见本报今日A21版)罗彩霞不止一次发问:“为什么他们选中我?难道就因为我家没什么社会背景,而王佳俊的爸爸是当地官员?”这名农家学子已隐约触摸到事件的核心:一些地方官员利用权势巧取豪夺,从平民子弟那里掠夺走天赋予他们的姓名权与大学教育权。他们之所以选中罗彩霞,原因很简单,基于罗彩霞绝对劣势的家庭背景,“掠夺”可以轻而易举,就算东窗事发,也不过道歉了事———王峥嵘就是这样做的。

此等行径可谓恶质的权力腐败,直接威胁最底线的公平:姓名是最基本的公民权利,如果连这也被夺走,成为官员子女不劳而获的工具,社会公平从何谈起,平民子弟又如何立足?在这背后,更值得关注的真相是:冒名顶替之所以得逞,固然源于“公安局政委”的权力腐败,但显然不是王峥嵘一个人可完成的。想想,罗彩霞没填报贵州师大为何被录取?本该给罗彩霞的录取通知书为何被截留?王佳俊是怎样冒用罗彩霞的身份办理户口迁移的?王佳俊又是怎样通过贵州师大入学资格审查的?事件涉及高招办、派出所、高校等部门,只要任何一个部门履行审核职责,王佳俊就不可能冒名成功。遗憾的是,这些部门约好似的大开绿灯———如果说王峥嵘是冒名顶替事件的罪魁祸首,以上部门就是助纣为虐者。

因此,对此事件不能限于道德声讨,比照相关法律,以上人员已涉嫌犯罪,应依法严惩王峥嵘和相关部门人员,形成震慑力,加大冒名顶替的违法成本,不然很难保证不会出现下一个罗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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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我们不得不感慨,在这个社会上,确实有人拥有“通天”的本领,可以完成在普通人看来不可完成的任务。

《中国青年报》5日的一则报道,再一次给我如此感受: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公安局政委王峥嵘,通过各种手段,将自己的女儿王某,冒名顶替罗彩霞,送进贵州师范大学上学,并已经顺利毕业。

这件事做得“天衣无缝”,以至于被冒名者罗彩霞在复读一年考上大学、即将在今年毕业时,“偶然间”才发现这个秘密。

早在2004年,湖北一农民“偶然”间发现一所高中的教师排班表上竟然有自己的名字,打听之后发现,15年前,初中同学用自己的姓名读了高中,后来又考上大学并参加工作,而自己对此一无所知。

一些农村孩子的命运,就这样掌握在其他人的手中———报道中的一个细节,令人感慨,罗彩霞对记者说:“最担心的是自己家人的安全。上次爸爸和王峥嵘等人到天津来,我心里很难受,他吃不下饭,吃饭时手都在哆嗦……”如果说湖北那位农村小伙中考时的1989年,整个升学录取还不尽“阳光”,那么,到了2004年,这种大胆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上大学的做法还能够行得通,就不得不检讨“阳光高考”究竟是如何在有些地方被蒙上了阴影。

笔者为此查阅了湖南省教育厅和考试院对2004年高考工作的总结。其中一个小标题就是“‘阳光工程’服务考生”,具体的描述是:除坚持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录取结果“三公开”以外,对于院校的招生章程、各批次投档分数线、完成计划的状态与招生缺额以及档案调配等情况全部公开。

但是,既然有这么多的“全部公开”,那么,罗彩霞没填报贵州师大为何被贵州师大录取?本来应该给罗彩霞的录取通知书为何被截留?王佳俊是怎样冒用了罗彩霞身份证办理的户口迁移手续?贵州师范大学又是怎样审查王佳俊入学资格的……

这或许不是“一个人的战斗”,完成以上“任务”,按程序分析,得“摆平”管理户籍的公安派出部门、管理学生档案以及录取通知书发放的教育考试部门、负责学生招生和信息审查的高校。而这种“摆平”的力量,恰恰是现在公众对升学招生中,存在腐败与不公平,最为忧虑之处。

在笔者看来,真正做到“阳光高考”,首先加强法律监督与舆论监督。在目前的招生中,虽然也设有举报电话、监督机构,但接受检举、进行监督的,大多为教育部门自己,最多再联合纪委、公安部门,其实仍旧是“一家人”。在招生监督中,不妨引进异地监督和上级监督,打破地方力量的官官相护,同时,通过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布每所学校的招生进展和录取详情,并创造技术条件,方便每个考生获取即时信息。笔者曾多次呼吁,公示每个考生的信息时,在不涉及隐私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全面,甚至包括家庭信息,由此极大程度地压缩造假、作弊、潜规则的空间。

其次,从根源上看,权力对招考的侵蚀,是考试垄断与高校行政化的结果。考试的组织、招生的进程,由政府部门统一组织(这也被认为是近年来一些地方教育部门直接参与考试作弊的原因之一);大学的招生,不是由独立于行政的招生委员会按具体的教育标准公开透明的进行,而受到行政力量的左右,这为权力的运作提供了土壤,除了加强监督,必须从招考制度改革、大学管理改革着手加以综合治理。

□冰启(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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