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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遭“烙刑”,一个社会的耻辱印记
www.fjnet.cn?2009-11-11 16:12? 黄建安?来源:红网    我来说两句

贵州省毕节市一6岁女童赵婷婷因未好好做作业,被父母用烧红火钳烙伤,臀部、嘴唇等部位遭到不同程度烫伤。相关负责人表示女孩父亲已被行政拘留5天。(《新京报》11月10日)

从媒体刊载的赵婷婷受伤的图片看,确实令人触目惊心。作为一个尚不懂事的女童来说,无论怎样,也不至于要将她处以“烙刑”!天下父母亲的心都是肉做的,有哪一个父母亲不痛爱自己的孩子呢?

遗憾的是,这件不幸事却发生在了6岁的小女童赵婷婷的身上,发生在一个现代公民社会。我们承认,一个社会有一定的不和谐音符,那是客观的存在的,尤其对于一个正处于一个转型的社会来说,尤其如此。在看待这一起事件时,我们在给予小女童十分关注的同时,我们更应该静下心来好好来解剖一下:到底是什么东东让赵婷婷命该如此?

赵婷婷一家是从农村搬到毕节市来住的,是典型的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家庭。赵婷婷的父亲在一家工地里当搬运工,母亲无职业。家中有4个孩子,赵婷婷排行老二。这是赵婷婷一家的简单背景。从中我们不难觉察到这是一个多么不容易的家庭!一个劳动力工作,一份不高的收入,一个人要养活全家6口人和负担4个小孩的上学读书,身上的担子之重、生活之艰辛可想而知。长期的生活困境无疑让人想像出,这个家庭的做父母的是何等的压抑和难受!

赵婷婷就是出身在这样的一个家庭。其实像这样的家庭,在中国的城市里,数以万计。这些农民工们为了生计,为了同命运作抗争,他们背井离乡,远赴城市务工,这本身就是正常中的不正常的一种生存状态。如果我们作个假设,假如农村较富裕没有地区差异,或者假如农村有可创造收入的地方,或者假如农村还留给一家人生活生存的最起码条件,农民工家庭们或许就不会寄篱于城市的脚下,拼命赚钱、劳作、奔波……

我无意去过多的谴责和声讨那位可怜女童的父母亲。因为他们亦如这位小女童一样是这个社会的牺牲品。小女童受伤了,据说还受伤不轻,虽然是父母亲一手制造出来的,但不如说是这个社会的必然的一个结果。一个文明法治的社会,对自己的女子教育不力,而动用“烙刑”,不能不说是一个社会的悲哀,是一个文明社会之耻辱。小女童身上被“烙刑”烙下的伤痕,显然是一个社会的耻辱印记。

我很同情小女童的命运。当我们天底下的许多父母亲们正徜徉在幸福的生活环境之中,一个被“烙刑”烙伤的小女童赵婷婷,或许该让许多人好好深思。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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