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索要债务,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居民张敏于2010年11月向旗人民法院提出裁决异议,而法院传票上标明的到庭时间是2010年12月7日0时。张敏呆住了,“零点听证?不会是开玩笑的吧……”12月6日23时55分左右,张敏如约到达法院门口,发现到处漆黑一片,根本没人,直到7日零时20分才放弃等到天亮的打算。7日8时,张敏回到法院时,裁定出来了:“因申请人张敏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听证。故本院依法裁定如下:本案按申请人张敏自动撤回异议申请处理。”(据2011年2月17日《中国青年报》)
若不是作息时间安排问题,或突击审案,能在午夜时分开庭审案,敖汉旗人民法院审监庭实在是太勤奋敬业了,堪称“史上最敬业的法庭”。建议全国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其“最敬业的人民法庭”称号。
事实上,并不是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而是法官耍手腕,故意算计当事人,把人家看成二百五了。从事件报道看,不仅当事人看到的届时情景“漆黑一片呀,不光是法院,周围的房屋也黑着灯,街上更是一个人都没有”,而且当地人大常委会吴主任看到传票后也“很是怀疑,他说零点听证是不可能的。”然而,不可能的事情却眼睁睁摆在人们的面前。
那么,传当事人零点到庭听证的背后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玄机?
其实,这起民事案件原本一点都不复杂。2008年5月29日,债权人张敏借给朋友周祥190万元,而且立下了字据:“今借到张敏人民币壹佰玖拾万元整,利息按2%计算(月息)……使用五个月如到期未能偿还此款,可用我公司(敖汉祥胜农副产品加工有限公司)所有财产清偿。”期满后,周祥无力还钱,经协商,办理了将公司转给张敏的合同。在借钱之前,张敏也咨询过当地多家银行,结果显示公司没有抵押。赤峰市仲裁委员会也为此下达了调解书。就在办理土地和厂房产权证时,周祥消失了。张敏只得申请法院执行赤峰仲裁委员会的裁定,赤峰中院立案裁定由敖汉旗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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