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潮军因用铁镐打死村长侯志强,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刑8年。而96名村民于今年,联名上书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释放郑潮军,理由是,侯志强主动到郑家寻衅滋事,郑家是正当防卫。村民们,包括侯志强曾经的同伴都说,“侯志强是个恶人,我们都怕他。”(7月13日《新京报》) 在法治社会,“以暴制暴”,打死了人,须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没商量的。然而,村长侯志强被打死,不仅未得到人们的同情,反而有96名村民联名上书法院要求释放郑潮军,也是耐人寻味的。 据报道,村长侯志强是个村民都怕的恶霸村长。他横行乡里,欺压敲诈村民,殴打村民,成了家常便饭,没人敢惹他;他还用暴力威慑村长选举,并自填选票,最终以接近全票获选……对这样一个恶霸村长获选,地方镇政府居然回应:“这说明得人心。”这个恶霸村长作恶,难见当地警方的踪影,他打人似乎永远得不到应有的惩罚。村长侯志强在河北侯落鸭村的暴力生活,可谓国内基层法治疲软的典型案例,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暴露出基层党政机关对基层自治组织及其干部的监管不力,暴露出基层公安部门的“懒政”。近年来,类似的恶霸村官乱象纷纷被曝光,触目惊心,敲响了警钟。 日前,中央组织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整改落实的重要任务。其中,要求开展整治村、社区等基层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专项行动,特别要集中力量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案件。可见,这个《通知》是有现实针对性的。为此,要加强对基层自治组织及其干部的管控,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出重拳、下猛药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绝不能让基层自治组织成为监管的“真空”地带;基层公安部门要主动出击,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严打涉黑案件,打掉黑保护伞,自查自纠“灯下黑”,为推进基层自治的健全发展保驾护航,让村民对法治充满信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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