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江西抚州市卫生局正式回购浙江省杭州市回音必集团经营的抚州第二医院。江西崇仁县、上海市等地也出现政府回购民营医院的现象。这促使人们思考:“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这个新医改的鲜明政策导向,究竟怎样来引导医疗资源的整合、医疗服务体系的完善?

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的要义,在于通过增加政府投入来保障医疗卫生中的公共品边界,加大政府对病人就医费用和公立医院运行的补偿力度,理顺公共卫生保障和公立医疗机构的运行机制。其中,政府梳理和确定现有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半径和供给保障能力,提高政府财政投入水平,健全医疗卫生运行机制,这三个方面协同推进,才能保证“新医改政策组合之箭”射中“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之靶”。所以说,公立医院的改革,不是一家医院的机制改革,而是用区域卫生规划调整来处置公立医院未来运行形态。但是若对全国22000家公立医院进行“撒胡椒面”似的增量投入,不结合财政投入存量和增量变化、财政保障能力和区域卫生规划的优化,只能会加剧医疗卫生资源分布的不平衡、医疗卫生资金使用的低效率,进一步增加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的困难。

政府回购民营医院,只要交易透明、程序适当、经济划算,也可作为政府购买市场服务的一种公共管理变革的探索形式,给予鼓励。但是,目前政府与市场合作的主要难点,恰恰不是政府购买民营医院,而是“适度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比重,形成公立医院与非公立医院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

为保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新医改方案中虽然有许多有利于保障公立医疗机构运行的利好政策,但是更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组织编制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医疗机构的数量、规模、布局和功能”以及“建立区域卫生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这样一个宏观布局,还有“建立规范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的微观改革要求。

可以说,新医改表面上是对“政府办医”的一次回归,本质上却是对政府整合医疗卫生的供方资源、提高需方保障支付水平的一个新型试验:有限但却是不断增加的医疗卫生投入资金,需要借助政府与市场合作的多元化办医新格局,才能建设好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在这种背景下,政府回购已经“市场化”的医疗机构,一方面会导致公众对社会多元投资医疗机构的前景担忧,那就是传统政府举办的医院,享有好的医师人才资源、设备硬件条件、一定的区域知名度,尚且难以经营,若是另起炉灶举办民营医院,结局可想而知;另一方面会导致公众对现有公立医疗资源整合前景的担忧,那就是22000家公立医院都健全政府投入的补偿机制,政府仍举办大量的公立医院,财政补助的持续性会成为问题。

如今,有的地方政府在将公立医院民营化六年之后,出于新医改构建新的医疗服务体系的需要,重新回购民营医院,必将进一步引发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投资准入门槛、进入退出政策、竞争合作机制的关注。新医改是对过去医疗体制改革的反思,是对过度市场化、伪市场化的纠正,但是在新医改的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政策思路框架中,怎样丰富市场因素、发育市场要素、理顺市场机制,仍是一个重大问题。这正是政府回购已民营化的原公立医院现象,给我们的思考。

(赵杰,中央党校研究室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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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京华时报》报道,今年3月,江西抚州市卫生局正式回购浙江省杭州市回音必集团经营的抚州第二医院。前不久,江西崇仁县、上海市等地也出现政府回购民营医院的现象。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出台前后,一些地方政府陆续回购已转制医院的举动,引发社会各界的关注和热议。

4月6日新医改方案公布实施,基本方向是“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彻底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关键所在,就在于这一改革的基本原则能否在改革的过程中得以真正地确立和保障。基于这一点,民营医院“慷慨甩卖”,政府大方回购的买卖集中发生在新医改方案实施前夕,就必然成为值得关注的动向。

尽管卖方声称是由于经营困难不得以为之,买方表示是出于完善民生服务平台,合理配置公共医疗资源的考虑,但民众对于其中“利用国家将对公立公益医院实行投入政策以获利”的隐忧却不可回避。在改革进入“深水区”之后,利益相关各方对改革的弱化,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搭便车”趋向,就是我们在推进改革中必须要警惕和防范的。

在“政府回购民营医院”这一动向中,我们需要厘清的是,“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像全民提供”并非意味着政府应当将所有的民营医院收归公立。4月7日公布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明确指出,我国将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国家将把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民营医疗机构。这就清晰说明,我们今天所强调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公共性和医疗卫生事业中的政府责任,不是要回到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大一统”的格局之下,将所有的医院的运行都归由财政支出,由公立医院提供所有的社会医疗服务。公立医院提供社会基本医疗、民营医院提供更高层次的医疗服务将成为多元化、多层次的办医格局的基本构成,由政府回购来解决民营医院的经营困难,并非医改的方向。

在此基础上,地方政府回购民营医院的真实目的就需要仔细辨别,是真正需要回购以增加公共医疗资源,还是为了获得国家投入而为之。医改的难点是公立医院改革已成社会上下普遍共识,政府为此也将有大量财政资金的投入。因此,防范和遏制地方政府重投入而轻改革的天然冲动,应是社会关注和监督医改的重要课题。为了地方利益和局部利益而搭改革的“便车”以致改革流速减缓甚至改革方向改变,这样的教训,我们也已经有过不少。

制度主义经济学家奥尔森曾指出,社会发展的根本问题在于克服社会成员普遍存在的“占便宜”投机心理,堵塞社会生活中“搭便车”的漏洞;哪个社会能够很好地解决“搭便车”的问题,那个社会就会走向持久的繁荣。我们曾在产权制度改革、经济适用房建设等改革中产生的教训,应该在新一轮医疗改革中吸取和避免,否则,不仅公共产品的基本属性难以保证,改革的进程受到阻滞,改革的本质亦有被异化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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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改计划提出3年投入8500亿元。这么大一笔资金应花在刀刃上,当初有人在公立医院民营化过程中就存在借机发财的嫌疑,现在将民营医院重新回购,应当警惕又有人借机谋私利。

今年3月,江西抚州市卫生局正式回购浙江杭州市回音必集团经营的抚州第二医院。前不久,江西崇仁县、上海市等地也出现政府回购民营医院的现象。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出台前后,一些地方政府陆续回购已转制医院的举动,引发社会各界的关注和热议(《京华时报》4月20日)。

新医改方案的最重要亮点,就是坚持“公益性”原则,“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实现向民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医疗卫生服务。但医改强调公益性并不意味着对民营医院公立化,更不意味着将一些已经实施民营化的医院转制为公立医院。

新医改方案中,除了强调公益性原则之外,同样引人注目的是关于民营医院的政策——民营医院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有同等待遇;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鼓励社会资金依法兴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适度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比重;给民营医院在区域卫生规划中留有空间。从这些表达中不难看出,新医改并非要公立医院一统江湖,维持公立医院一家独大的格局,而是支持民营医院继续存在和发展,成为社会医疗资源的组成部分。

在这个政策背景之下观照江西等地出现的政府回购民营医院现象,就非常耐人寻味。这些现象引起社会争议更是可以理解。地方政府为实现医改公益性的目标,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可以适当扩大公立医院规模,也可以通过合理价格购买民营医院。但在这样做的时候,要因地制宜,根据实际需要,而不能抱着为民营医院解困的心态。抚州市的民营医院愿意被政府回购,主要原因是经营困难。据这家医院管理层透露,由于病源不足,职工工作积极性不高,患者对医院的信任不够,医院管理经验不足等原因,医院难以为继。这正是不少人质疑政府回购行为是为民营医院埋单、当“冤大头”的根本原因。既然这家民营医院经营困难是病源不足,是不是公立化后病源就充足了?既然病源不充足,是不是意味着当地并不需要这么多医疗资源?因此,对这种购买行为,应当做好调查研究,要根据当地人口规模和对医疗资源的需求情况,确定扩大公立医院规模的程度,即使有必要购买民营医院,也要在公开透明的前提下进行,不能再弄成一笔糊涂账。

新医改计划中,备受关注的还包括3年投入85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计划投入3318亿元。这么大一笔资金应当花在刀刃上,为医改公益性目标打下必要的硬件基础,而不能被一些人再折腾了。在国家重视医疗公益性的氛围中,更应当警惕一些人打医疗公益性的主意,借此发不义之财。实践证明,当初有人在公立医院民营化过程中就存在借机发财的嫌疑,现在将民营医院重新回购,应当警惕又有人借机谋私利。在我国监督机制不健全的背景下,有一些人是惯用这些机会捞取不义之财的,还有一些官员是抱着“仔花爷钱不心疼”的心态,配合这种谋利行为的。对于这些,应当有清醒的认识,并保持必要的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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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以医改的名义将公立医院卖了,如今再以医改的名义将其买回来。这不是小说虚构,也不是文字游戏,而是发生在当下的现实。

有意思的是,从去年开始,“卖医院”风气渐退,“买医院”潮流又起,一些当初被“革”出去的公立医院,如今又被“改”回来了。

如果从对改革的探索、创新角度而言,少数地方对公立医院的“卖”或是“买”的尝试并不值得大惊小怪,但是,当这类“买卖”动辄形成风潮,又转瞬改变风向,就有必要追问,我们究竟是根据怎样的一个原则,或者是基于什么样的利益考量,来做出对公立医院“卖”或者是“买”的选择?

翻看以往地方拍卖公立医院的报道,不难看到这样的阐述:公立医院效益滑坡,难以为继,百姓看病难、看病贵。再看看如今“回购民营医院”的解释:民营医院过度追求利益、非法经营,百姓依然看病难、看病贵。

既然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都无法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这“两顶帽子”的互换有何意义?

也许,“意义”还是有的。比如,当初把公立医院卖出去,是一些地方政府为甩财政“包袱”。而今“民营医院回购”的背后,也难免有保护地方政府利益的嫌疑——国家将对公立公益医院加大投入,更多的公立医院则意味着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入。倘若我们的改革只算地方政府机构的小账,或仅仅谋求某一类机构或某一群体的利益,这样的改革将走向何方?像这样立足局部利益的改革,不仅令社会财富无端消耗,还很容易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任何一项改革都不是一场简单的“买卖”,不是单纯的公立或是民营的形式转换。许多与民众利益息息相关的公共服务领域的改革,其内在的、立足于公众利益的制度建设,远比外在的运营模式来得重要。

就医改而言,过去,当改革市场化呼声高的时候,落实到行动上就是“卖”,谁卖得多、卖得快,民营医院比例超过公立医院就是成功了。现在,强调公益性,就开始回购,以为公立医院多起来了,公益性的目标就能实现了,事实真的这么简单吗?

医改是个综合改革,其间涉及相当多的制度设计,但不管怎样,只要不偏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我们就能找到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运作模式。如果改革实践者们的目标仅仅止于对巨额医改投入的想象,止于3年8500亿地方分配的争夺,或者为官一任的政绩,新医改的未来则令人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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